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16日,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發(fā)文,明確提出,地方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讓金后不得隨意返還。
國土資源部16日發(fā)文表示,按現(xiàn)行做法,土地出讓金收取后,如果做好了征地補償安置,收繳入庫部分完成后,剩余的支出使用確實由地方政府負責,國土部門無權干預。
16日,北京一位土地資源專家介紹:“一些地方政府將收上來的高額土地出讓金再返還回去,變相將出讓金打折,甚至在做法上沒有任何遮掩,直接返還。”另有報道稱,某些地方政府不僅返還土地出讓金,對劃撥土地改變用途搞經營性活動征收的土地收益,也進行返還。這就形成國土部門在前面收,后面一群人圍著政府領導要返還的局面。
“目的除了個別的尋租考慮外,更多的是吸引項目投資,達到招商指標并彰顯業(yè)績。其結果固定資產投資不斷拉大,而政府真實收益卻越來越少!鄙鲜鐾恋貙<冶硎。
目前,土地出讓金占據(jù)了地方財政預算外收入的絕大部分。浦東改革與發(fā)展研究院房地產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戰(zhàn)軍表示,“地方政府需要土地出讓金解決征地補償安置、改制企業(yè)資產處置,以及其它基礎設施建設等很多問題。如果土地出讓金不夠,政府甚至需要財政倒貼!
業(yè)內人士認為,要避免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過分依賴和隨意支配,目前提出的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收支兩條線”管理應該是有效的防范手段之一。畢竟,此后的土地出讓金不再是預算體外的獨立循環(huán),對預算的使用和支出就因此納入了中央財政的監(jiān)管范圍。這樣,想返還的土地出讓金將不再“任意而為”。(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