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七月六日電 (記者 陳建)廣東省物價局今天表示,廣東電價調整方案從七月一日實行,大工業(yè)、非普工業(yè)、商業(yè)和躉售四類電價提高人民幣零點零三二分/千瓦時;居民用電上漲不超二點八七分,但要等聽證后才能確定具體調價和執(zhí)行時間。新價的執(zhí)行時間最快可能也要等五十天之后。
對此,物價部門表示,這是從廣東的實際出發(fā),按照統(tǒng)籌兼顧的原則,主要是考慮了幾個因素:一是為減輕農民負擔,全省農業(yè)生產、稻田排灌和脫粒用電價格的漲價金額由其他用戶消化,其電價不作調整;二是為減輕農村用電負擔,全省直供直管范圍內城鄉(xiāng)居民住宅用電實行同價,農村電價降低的部分由其它用戶消化;三是為減輕學校電費負擔,全省范圍內(含躉售地區(qū))城鄉(xiāng)中小學校教學用電一律按居民住宅或非工業(yè)、普通工業(yè)的分類價格擇低執(zhí)行,降價金額由其它用戶消化;四是為了扶持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發(fā)展,將控制各代管縣電價調整幅度,并相應降低廣東電網公司對這些代管縣的躉售電價,降價金額由其它用戶消化。
物價部門稱,在此次電價調整中,居民用電價格要有所上調是大勢所趨。據悉,廣東省居民電價自二00二年降價以來,二00四、二00五年的幾次電價調整都穩(wěn)定不動,其提價金額均由工商業(yè)用戶承擔,而工商業(yè)電價加上此次提價共上漲了九點零六分/千瓦時,造成兩類用電之間的電價比價不合理,因此,從合理負擔的角度出發(fā),居民電價也應作適當的調整。有關部門的想法是,居民電價的提價幅度要控制在平均提價幅度(即二點八七分/千瓦時)之內。”
不過,按價格管理規(guī)定,居民電價的調整還需召開聽證會后確定。廣東省物價局有關人士透露,目前還沒有接到調定價的申請。而有關人士也表示,還要看聽證過程是否順利,比如前期準備工作要做得充分,聽證會應聘代表的反對聲音若過于激烈,那么調價方案很可能就要重新修改,因此很難說民用電執(zhí)行新價的準確時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