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9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北師大附中學生周某在玩玩具槍時,誤傷同學杜某左眼。杜某向周某和學校索賠近10萬元。昨天,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槍就是暴力的,就不應該流入學校。不管三支槍是哪一支用于話劇中,學校都應該負主要責任!敝苣车母赣H在法庭上指責學校讓槍支進入校園。
他認為,學校為排演課本劇讓包括杜某在內的三名學生帶了三把玩具槍作為道具。但是排演后,學校沒有對玩具槍進行有效的管理,也沒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提示,所以學校應對這起意外承擔主要責任。
他承認周某對此事也有一定責任,但認為貪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對自己的行為沒有預見性,傷害杜某是無意的。周家在杜某治療期間也是積極救助,并墊付了7000多元的費用,已盡到責任。
學校承認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負有一定的責任,但不認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對杜家要求的近10萬元賠償,學校表示愿意承擔其中的30%。
學校代理人說,排演用的槍沒有子彈,周某拿的是另一把。舉槍后,另一位在場同學提醒有子彈,但周某已經開槍。校方認為,周某已經年滿16歲,可以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負責!笆侵苣痴`傷杜某,周某是侵權的直接實施者,應該負有主要責任。不應該把學校的管理責任上升到主要責任。”(王濤 郭曉明)
事件回放
學生玩玩具槍誤傷同學
2003年10月23日,北師大附中學生周某在課本劇《雷雨》中扮演魯大海,有向資本家開槍的劇情。排演結束后,不知槍內有子彈的周某將玩具槍指向同學杜某,向杜某左眼射了一槍,導致杜某10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