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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印邪教書 換來五年刑 2001年2月23日 14:48 中新江蘇網十二月十四日消息:最近,江蘇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該區(qū)個體印刷業(yè)主葉丹,因承印邪教書籍,違反國家規(guī)定,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葉丹于1999年經人介紹認識泗洪縣邪教組織骨干成員后,從3月至6月間從其手中接納承印邪教書籍業(yè)務,并分6次伙同徐州市某印刷廠承包人趙某(另案處理)在其承包經營的印刷廠里印刷10850本邪教書籍,從中牟取暴利。(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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