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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護黑局長”為“黑社會”通風報信被判刑 2001年09月26日 14:33 中新網(wǎng)鄭州9月26日消息: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韓天江為“黑社會”通風報信,日前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1999年11月8日,汝州市公安局開會部署打擊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的犯罪活動。曾驚動中央的汝州40人特大“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團伙主要成員王孬在會后一天被密捕。當案情有進展之時,時任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韓天江卻告訴該團伙頭目唐利峰“王孬被抓了”。唐利峰即伙同另外5人外逃,直至2000年1月4日才被抓獲。 據(jù)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春節(jié)前夕,唐利鋒曾到韓天江的家里,將2萬元現(xiàn)金送給韓天江;后來在汝州市某飯店,唐利鋒又將1萬元現(xiàn)金送給韓天江;1999年下半年,唐利鋒又將一臺價值8000元左右的電腦送給韓天江。 平頂山市新華區(qū)人民法院認為,韓天江的行為已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報道:平頂山起訴黑“保護傘” 兩名公安副局長落網(wǎng) 相關報道:河南汝州“黑社會”頭子唐利峰已被槍決 相關報道:汝州黑社會團伙驚動中央 公安局長通風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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