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渝中區(qū)市民杜鵬擔心的事終于發(fā)生了:把愛車借給同事,同事是個“黃”司機,開車不小心追尾把別人的車撞了!耙恢迸掳l(fā)生這樣的事,但礙于情面,不好意思不借車,結(jié)果真出事了!倍霹i對記者說。
同事借車路上追尾
“我撞車了,你快到一號橋來。”前日下午,杜鵬接到同事洪麗的電話,電話里洪麗很焦急很慌張。
杜鵬家住渝中區(qū)長江二路165號,在市內(nèi)一家公司上班,兩年前買了一輛黑色馬自達3。拿駕照不到一個月的洪麗,開的正是這輛車。
杜鵬放下電話,沖出門攔了輛出租車趕往現(xiàn)場。洪麗已在交巡警平臺登記,看上去人沒事,杜鵬趕緊檢查自己的愛車,“還好只是右前部蹭掉了漆!
“綠燈變紅燈,沒反應過來,剎車踩晚了!焙辂惐傅卣f,撞上了前面的出租車,是她的責任,一切費用她來承擔。
朋友學車都找他借
杜鵬說,從今年初開始,學車的朋友和同事增多,有的是報了名剛開始學,有的正在學場地及上路,有的是剛拿了駕照,“有10多人!倍霹i說。
杜鵬是個熱心人,一個個都找他“幫忙”!跋氩唤栌帜ú婚_情面。”杜鵬說,今年3月,好友張敬來借車,他想拒絕,結(jié)果對方半開玩笑地說他太不耿直,杜鵬只好借。
“知道他愿借車,很多朋友都找他!睆埦凑f,杜鵬總不知如何推托。
杜鵬說,以前也有朋友借車,但都是信得過的熟手,現(xiàn)在借車的朋友,很多是剛拿駕照的“黃”司機,有開車激情,沒駕車技術,特別容易出事。
渝中區(qū)袁家崗社區(qū)主任張書偉對記者說,前日,社區(qū)上門入戶時,杜鵬的母親袁林芬給他們說起此事,不停責備兒子不應該把車借人。在社區(qū)勸解下,袁林芬才慢慢消氣。
杜鵬表示,以后不會隨便借車給別人了。
車輛外借麻煩不少
本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冠中律師事務所涂丁表示,根據(jù)《侵權(quán)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若車主知道借用人有不適于駕車的情形,如醉酒、無駕照等,車主應擔責。
此外,車主外借愛車還會遇到這些麻煩——
1、借用人違章沒有當場捉到,交管部門會找車主承擔責任。
2、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傷者若起訴,按規(guī)定應將借用人和車主同時告上法庭。若借用人身亡或無法賠償傷者,車主將承擔部分責任。
3、借用人肇事,會影響車主保險記錄,在第二年購買車險時可能上浮。 記者 陳靜
別人借車巧拒絕
1、不正面拒絕,朋友借車充當司機,讓朋友不好意思。
2、找各種借口推托,如車子出毛病了、剛好那天要接人、被某某人搶先一步“預訂”。
3、假裝“妻管嚴”,得先和老婆商量,最后說老婆大人堅決不借。
4、一開始就向朋友講明,車如老婆概不外借。傷一時面子,換一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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