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產銷量大幅增長,汽車投訴量也跟著水漲船高。從近年來3·15的投訴情況來看,汽車投訴量也呈現(xiàn)直線上升的趨勢。由于汽車廠家和4S店等經(jīng)銷商互相推諉等多種因素的存在,廣大車主還不得不面對投訴無果的尷尬。要解決消費者投訴無門的困境,必須加強汽車從生產到報廢全過程的立法,通過嚴刑峻法保證汽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汽車投訴量增加,表明汽車市場的汽車質量和售后服務存在的問題在增加。汽車質量關系到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容不得半點馬虎和忽視,但在利潤的誘惑面前,部分汽車廠家在汽車質量上大打折扣,采取降低汽車配置和以次充好等多種措施來壓縮成本,在產品質量控制上并不嚴格,導致部分新車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出現(xiàn)重大質量問題,更有部分不良經(jīng)銷商將舊車維修后當新車賣給消費者,讓消費者落入陷阱中,嚴重威脅到車主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自金融危機爆發(fā)后,國內推出了汽車產業(yè)刺激政策,使得汽車廠商紛紛擴大生產能力,一味追求產銷量的提升,更是為汽車質量安全埋下了不少隱患。
如果汽車質量存在瑕疵,通過售后服務積極解決,也會讓投訴量減少。但問題的關鍵在于,在售后服務上,消費者總是無法獲得圓滿的解決方案,不得不通過各種途徑來進行投訴。若是碰上3·15這種特殊的維權日,懾于輿論的壓力和企業(yè)形象的考慮,廠家和4S店可能會主動聯(lián)系車主,車主的投訴也許能得到解決。但3·15過后,車主的投訴要想獲得比較滿意的結果就比較困難。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在對汽車質量和售后服務上的約束并不強,針對汽車消費的法律法規(guī)主要包括產品質量法和合同法,缺乏有效的專門針對汽車消費的法律法規(guī),盡管在汽車召回制度上出臺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但在實際的召回中卻備受爭議。目前的實際情況是,汽車在出現(xiàn)產品質量問題后,汽車廠家不到萬不得已不會主動實施召回。另外,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無法對汽車質量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護,汽車質量案件的適用法律是《產品質量法》,而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法中的賠償問題都無法適用在汽車消費中。
在消費者的實際維權過程中,常面臨著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由于耗時長和耗資大,汽車消費者最終只能無奈接受不滿意的解決方案。目前車主反映較多的就是,車主不認可廠家的檢測結果時,就需要自行進行質量鑒定,而目前國內僅有的幾家鑒定機構并不接受單方面委托,如果車主要求進行鑒定,還需要得到廠家的書面同意,且檢測費用動輒上萬,如果要進行主要部件的檢測,其檢測費用更是高達十幾萬。而且,鑒定機構都和汽車廠商有千絲萬縷的關系,很難做出客觀獨立的檢測報告。
因此,專家多次建議,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汽車消費法律法規(guī)體系。由于汽車消費屬于相對大額的消費品,從汽車的生產質量工藝到汽車最終的報廢,整個過程都需要立法的保駕護航,讓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最終促進中國汽車消費市場的發(fā)展和繁榮。(歐陽波 張澤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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