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官網消息,2009年4月,歐盟共宣布召回紡織服裝產品19項,與2008年同期相比增幅達375%。其中13項產地為中國,占全部召回紡織服裝產品的68.4%。
歐盟召回的產品中,17項為嬰幼兒服裝及制成品,其中12項產地為中國,占全部的70.6%。召回原因以勒頸窒息危險為主的共14項,其中產地為中國的共12項,占中國全部被通報產品的92.3%。此外,經統(tǒng)計,2009年1-4月,歐盟累計召回74項紡織服裝產品,同比增幅為270%。其中中國產紡織服裝產品為52項,同比增幅高達643%。
近年來,繩帶安全已成為我國嬰幼兒服裝被通報召回的最主要原因,歐美等國分別制定了各類嚴格的法規(guī)對此進行監(jiān)管。如歐盟的EN14682,就要求固定在服裝上的環(huán)繩/線圈收緊后,在服裝上突出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環(huán)繩/線圈平放時,在服裝上固定的兩點間的突出長度不能超過7.5cm;0-7歲(身高134cm以下)兒童服裝頭部和頸部區(qū)域,不允許有任何束帶或繩索;可調節(jié)搭襻的長度不超過7.5cm等。
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相關企業(yè)為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詳細了解歐盟關于兒童服裝上繩帶、小部件的安全項目的要求,組織各個崗位的人員學習相關法規(guī)知識,嚴格按照輸入國技術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進行生產;二是在與客戶簽訂外貿合同時注意規(guī)避風險,不接受有缺陷設計;三是企業(yè)應強化產品設計開發(fā)的安全項目審查,把好首件產品的安全項目檢驗關。(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馮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