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發(fā)改委近日下發(fā)文件的精神,本市對非民用電價進行了調整,一些讀者就為什么本市調價幅度高于全國平均調價幅度等問題向本報咨詢,記者為此走訪了市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請他做了如下答復。
此次非民用電價調整,本市每千瓦時上調3.35分。在4個直轄市中,低于北京0.62分、低于上海0.25分,高于重慶0.12分。在上調的3.35分中,電網公司調高銷價部分為2.582分,具體用途為:2.15分用于解決去年電廠電價單邊上調造成的電網公司虧損問題;0.2分用于為推行階梯電價,改造“一戶一表”的投資還本付息;0.232分用于電網建設投資還本付息。其他提高銷價部分為每千瓦時0.768分,具體為:0.354分用于解決電廠燃煤機組脫硫成本對銷售價格的影響;0.2分用于再生能源電費附加標準的提高;0.014分用于解決青光垃圾電廠上網電價的上調;0.2分用于解決本市電網外購電對銷售價格的影響。
為保證調價政策落實到位,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市電力公司的電費管理信息系統(tǒng)按照新電價的更新版本已調整、測試完畢,具備實際結算條件。相關銀行及各類售電終端也已調整到位。10千伏及以上高壓客戶集抄20日零點凍結電量,3293戶低壓非居民卡表用戶的抄表工作在本月20日已經完成,均已具備按新、老電價分別計算電費的條件。同時針對近期居民購電量有所增加的情況,加強售電點監(jiān)控,保證平穩(wěn)過渡。(卞建國 李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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