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水價調整聽證會已過去一周多,由“怒擲礦泉水瓶”引發(fā)的一連串追問至今尚無結果。日前,國家發(fā)改委價格司有關人士前往哈爾濱,調查哈爾濱水價聽證人員身份和其他問題,并明確表示“哈爾濱水價調整聽證會中的人員身份確實存在瑕疵”。
哈爾濱聽證會的“瑕疵”并不小。據報道,在13名遴選的消費者代表中,兩名“下崗職工代表”,一名由社區(qū)干部臨時代替,一名是退休干部;兩名“退休職工代表”,一名是企業(yè)董事長,另一名卻不到退休年齡;一名“律師代表”,在全國律師網站上卻找不到他的名字。
聽證會如此“瑕疵”,不僅傷了民意,而且傷了聽證會的信譽。確立聽證制度,就是為了保證相關利益群體充分發(fā)表意見,進而促進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如果聽證會代表的名不副實,如何反映所代表群體的真實意愿?如果聽證會存在“瑕疵”、有悖公正,如何保障結果公正、被百姓普遍認可?
聽證會如此“瑕疵”,到頭來必將傷及民生。價格聽證會的內容,多涉及公用事業(yè)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一聽就漲”現象,使聽證會失去了應有制約功能,進而加重群眾的生活成本。
聽證會如此“瑕疵”,應一查到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明確規(guī)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聽證會的組織或者舉行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聽證會“一聽就漲”,成了“聽漲會”或“告知會”,受到社會極大關注、引起人們極大不滿。這表明,充分保障百姓的表達權、保證聽證會程序公正,已成當務之急。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則,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才是人們渴望看到的貨真價實的“聽證會”。(黃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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