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的議論中,高考作文作為一種觀念文本的意義被強化了,而作為一種考試方式的意義被忽略了。人們希望從作文中看到學生對社會的關注、對價值的堅持,希望從作文中看到人文情懷,看到個性發(fā)展。這都不是什么錯誤吧,但我也害怕這本身是一種固執(zhí),如同作文曾經(jīng)被作為學生的“思想品德”和“人生哲學”測試。
作文的本來意義是什么呢?我想還在于讓學生有運用某種語言來進行自如的書面表達能力。自如的表達,需要表達真實的感受,真實的思考。當然也不能說完全沒有觀念內容,例如一個學生能夠自如地表達,但表達的是道德上的邪惡,那是精神的失敗。不過,作文的觀念意義還是不必負載太多。一旦作文開始著意考試觀念,并且認定了觀念標準,那么必然地會引起標準的猜測和迎合,從而引出觀念的虛應故事。
終極上講,不僅是作文應當還回文章寫作的本意,專心考察學生自如進行書面表達的能力,而且整個高考都應當把心思用在考察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潛力上。一定意義上,高等教育應當是觀念開放的,以選拔高等教育候選人為目的的高考,應當向持有各種觀念的學生開放,因而對考生的觀念狀況特加考查,無論標準是哪一種,都意味著根據(jù)觀念來挑選考生,從而變得有失公平。
——劉洪波:《高考作文不必觀念先行》,原載《南方都市報》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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