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處相關(guān)負責(zé)人日前證實,自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曾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暫不批準辦理。(9月4日《揚子晚報》)
筆者認為此舉可推而廣之。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保障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公積金制度意在保障,而不是投資。然而,現(xiàn)實景況卻截然相反,高收入企業(yè)的員工可以利用公積金購買第二套房、第三套房,而急需住房的群體卻往往享受不到公積金制度的益處。公積金的公益屬性沒有充分體現(xiàn)。
南京暫停對購買第二套住房者發(fā)放公積金貸款的意義在于:其一,直接影響到一部分人的購房計劃,讓這部分人或推遲購買第二套房,或放棄買第二套房的想法。既抑制了不合理需求,又滿足了市場供應(yīng),有穩(wěn)定房價的作用。
其二,杜絕了公積金腐敗的出口,同時讓公積金回歸它的保障功能。因為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大多是一種投資行為,而解決民眾第一套房是政府的當(dāng)務(wù)之急。因此,要想穩(wěn)定房價各地必須達成共識,清楚對第二套房說“不”的意義。因為購買第二套房不僅占用了有限的資源,還加速了貧富分化。(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