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來哪個經濟史家要寫一部中國經濟適用房的發(fā)展史,2009年必定是他繞不過且濃墨重彩刻畫的一年,他也可能會用威廉·曼徹斯特在《光榮與夢想》中那樣的筆觸寫道,一個接一個丑聞的曝光,把經濟適用房推到了史無前例的尷尬地位,對其存在合法性的質疑是空前的,即使那些曾不遺余力力挺經適房的民粹評論家也被肆無忌憚的腐敗驚得目瞪口呆,并為自己的天真向力挺取消經適房者表示歉意。
從武漢的六連號到老河口的14連號,到北京大量經適房違規(guī)出租,到鄭州的經適房用地上建別墅,再到南陽官辦公司騙經適房項目建商品房(《中國青年報》8月5日),井噴式腐敗讓公眾覺得,打著助貧旗號的經適房在一些地方已成為權貴自肥的盛宴。輿論如潮質疑下,相關部門再也不能保持沉默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某司官員稱:經濟適用房是現(xiàn)階段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方式。各地特別是一些住房價格較高的大中城市,適度發(fā)展經濟適用房仍然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人民日報》8月5日)
每次面臨質疑時,相關部門總拿出這套說辭來證明經適房存在的正當性。買不起商品房的低收入者確實需要經適房,但在經適房成為腐敗高發(fā)領域,甚至讓公眾產生“腐敗必發(fā)”感覺時,再用這套“初衷是好的”、“幫助低收入者”之類的簡單說辭來自證其正當,就顯得很蒼白無力了。
實際上,公眾從來沒質疑過經適房在“助貧”上良好的初衷,也沒質疑其在“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上起到的作用,公眾的疑問是,為什么這樣初衷良好的制度在許多地方會異化為權貴盛宴,成為官辦公司牟利的資本,成為部門權力尋租的資源,成為富人牟利的工具?本該是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卻在權力操縱中被權貴所通吃,被強者所壟斷。經適房腐敗早突破了個案層次,而是一種大面積的淪陷和普遍性的腐敗,在某些地方甚至是集體性和制度性的。也許“開著寶馬住經適房”在幾年前是個案,如今早非個案,有點權力資本的人都想吃這塊肥肉,它在利益均沾的權力規(guī)則下早已成為一場集體分贓。
這樣的腐敗已動搖經適房存在的正當性基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抵沖畸高房價對弱者的沖擊,讓居者有其屋,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這是建設經適房最原初的正當性依據(jù),也正因為這個理由,公眾同意用自己的納稅建設這樣的項目。可在無數(shù)觸目驚心的腐敗后,這樣的初衷已經無法自證其正當,相關部門必須舉出足夠讓公眾信服的理由,才能贏得公眾對經適房的支持。
以經濟學家茅于軾為代表的精英,多次表達力挺取消經適房、降低經適房舒適性之類的觀點。很顯然,茅老并非反對經適房“助貧”的善良初衷,而是對政府能否透明公正地分配經適房憂心忡忡,對經適房能否分配到低收入者手中極端不信任,對蘊藏著無窮腐敗可能的分配權充滿警惕。經適房的腐敗現(xiàn)實,不僅不爭氣地印證著經濟學家的懷疑,很多時候甚至遠遠超出公眾想象!叭∠涍m房”的極端言論實際上表達了對異化和腐敗的憤慨,逼政府在“經適房物歸其主”上作出制度承諾,以“堵死權貴通吃”來證明經適房存在的正當性。
也就是說,經適房的正當性危機并非“建設初衷”的危機,而是作為建設者和分配者的政府的信任危機。從經驗到常識,人們有充分理由不相信掌握著分配權的官員能抵制住尋租的誘惑,不相信權貴會對經適房這塊肥肉無動于衷,不相信權力的品性和富人的道德,不相信分配的公正、公平和公開。
這樣的信任危機下,空談“經適房是現(xiàn)階段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方式”,只能加劇輿論的反感。在腐敗上危及正當性了,就必須在消除腐敗上重塑正當性,以嚴厲的、靠得住的、看得見的、令公眾信服的監(jiān)督制度預防經適房的分配腐敗——這樣的制度承諾,也不是空喊幾句“加強準入和監(jiān)督管理”、“健全準入審核機制”、“建立部門聯(lián)動審核機制”就可以蒙混和忽悠的,必須令公眾信服并經過實踐檢驗。經適房能不能繼續(xù)合法存在,關鍵在于政府在反腐上有無作為。(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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