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2007樓市政策“執(zhí)行年”
對于2006年的樓市,老百姓有一個普遍性的疑問:“中央不停調控,怎么房價還在不斷上升?”他們強烈盼望好政策能執(zhí)行到位,在“落地”過程中不“懸空”。一些業(yè)內人士也認為,從2005年的“國八條”到2006年的“國六條”及其細則,樓市調控方向、措施是對路的,關鍵是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使2007年能成為調控政策的“執(zhí)行年”。前瞻2007年的樓市調控,應該包括以下重點內容:
地價飛漲需得到適當遏制,限制房價上漲的前提是土地價格上漲也需限制。土地總體規(guī)劃的調整審批權限以及土地出讓金的管理權限應上收,建設項目用地管理要更加嚴格。
將地方住房結構、保障建設、土地收益列支諸情況列為人大審議內容,討論、問責。以9部委在“國十五條”中提出的各地政府“要把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納入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目標責任制”為依據,嘗試從2007年開始,在地方人代會上,將上一年該地區(qū)的土地出讓收益及其使用情況,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竣工面積及配置情況,以及商品住宅的價格檔次、戶型、面積的比例情況,提交人大代表審議。凡審議通不過的,即問責相關負責人。在此基礎上,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讓土地政策、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政策進一步制度化,以形成市場有效預期。
完善稅收與貸款政策,實行差別稅率和利率,杜絕富人搭窮人的便車。韓國政府調控樓市的一些手段值得我國借鑒:對擁有大量房地產的富裕階層征收“綜合房地產稅”,出售第二套以上房產需交納30%的資本收益稅;購房款須自付6成以上;普通市民的住宅長期抵押貸款利率下調。我國宜對高價商品房課以級差消費稅,對中低收入者則直接補貼廉租房。
中西部地區(qū)房價上漲脫離當地居民收入需密切關注。2006年,大批中小開發(fā)商退出東南沿海市場,“到中西部三線城市再摘一輪果子”的想法在房產界已付諸行動。中西部地區(qū)普通居民購買力比東部低,制造業(yè)的中西部轉移才剛剛起步,如果提前透支房價,其接受東部地區(qū)經濟輻射的進程將滯緩。在制造業(yè)的成本構成中,土地成本和潛在的房價成本,都會體現(xiàn)為建設和工資成本。
重點監(jiān)管外資基金動向。目前,國家對外資進入國內房地產市場所設置的門檻并不高,外商投資設立房地產企業(yè),投資總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要求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投資總額的50%。這對財力雄厚的外資基金影響不大。政府應將外資基金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通過稅收、外匯管制、投資規(guī)模等手段,對外資基金進入境內進行有效監(jiān)管。
(來源:新華網-半月談 作者:徐壽松 蔡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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