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近日出版的《人民論壇》刊登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的文章說,經濟適用房扭曲了房產市場,應取消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政策,代之以統(tǒng)一的公共房屋政策,擴大公共房屋的供應。
鄭功成的文章指出,破解住房難關,需要重新確立住房政策目標,真正理順公共房屋、商品房屋、單位房屋三大房屋供應體系及相關的政策措施,城鄉(xiāng)居民的居住條件才可能在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下持續(xù)得到改善。
文章說,經濟適用房不僅直接扭曲了房產市場,而且直接影響了公共房屋的供應,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廉租房政策又限于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際上根本不可能緩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因此,應當取消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政策,代之以統(tǒng)一的公共房屋政策,以便整合公共資源,更有效地保障公共房屋供應,免除居民住房后顧之憂。
公共房屋制度的核心,是政府提供公共房屋供低收入家庭使用,居民享有使用權而不享有所有權,政府確保居民有起碼的居住條件,并隨著經濟發(fā)展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使起碼居住條件的標準得到提升。如果政府能夠擴大公共房屋供應,并確保低收入家庭有起碼的住房保障,則居民的購房行為將恢復理性,房地產市場的畸形價格將復歸正常。
此外,鄭功成還建議取消強制性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及對用人單位分配住房的限制,代之以政策支持下的自主選擇型住房職業(yè)福利。一方面,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有單位改革的遺產,在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組織結構、就業(yè)結構日益復雜化以后,這一制度不僅加重了單位負擔并限制了用人單位或者雇主自主支配職業(yè)福利資源的權力,而且制造著新的社會分配不公。因此,應當消除住房公積金的國家福利性質,恢復住房公積金的職業(yè)福利性質,取消強制規(guī)定,政府可以像對待企業(yè)年金、補充醫(yī)療保險一樣給予一定限額內的稅收優(yōu)惠。
另一方面,應當取消對單位住房實物分配的禁令,將是否實物分房或者建立公積金或者實行專門住房補貼的選擇權交給用人單位或者雇主,國家只是制定統(tǒng)一的住房職業(yè)福利稅收優(yōu)惠政策,讓用人單位或者雇主享有類似于其他職業(yè)福利機制一樣的選擇自主權。只有這樣,才能理順單位住房福利的關系,并使之真正成為公共房屋制度的有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