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公報》刊登行政長官何厚鏵頒布的行政命令,訂定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為第三屆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選舉日。圖為選舉管委會主席朱健向傳媒介紹行政長官選舉時間表。 中新社發(fā) 畢永光 攝
中新社澳門五月十一日電 (記者 畢永光)今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公報》刊登行政長官何厚鏵頒布的行政命令,訂定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為第三屆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選舉日。
第三屆澳門特區(qū)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介紹選舉時間表。管委會主席朱健表示,五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三日為領取及送交提名表時間,其中六月十二日至二十三日為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期。若特區(qū)政府主要官員參加選舉,需于六月十一日之前完成辭職或退休手續(xù)。
選舉管委會最遲七月十日公布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七月十一日至二十四日為候選人競選期。七月二十六日由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投票選舉第三任行政長官。八月三日由終審法院宣布選舉結果,并于《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公報》內(nèi)公布。
另外,根據(jù)今日頒布的行政長官批示,二〇〇九年行政長官選舉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的限額訂定為澳門幣八百九十四萬元。
目前,澳門特區(qū)第三屆行政長官選委會三百名委員已經(jīng)產(chǎn)生。根據(jù)《澳門基本法》,行政長官候選人至少需獲得五十名選委的提名,行政長官候任人最終由全部選委一人一票選出,由中央政府任命。迄今為止,尚無“重量級人士”宣布參選澳門特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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