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在香港舉行 臺灣居民首次參加
2008年09月20日 18: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社香港九月二十日電 國家司法考試由二十日起一連兩天在香港舉行,共有一百五十二名考生參加,包括十三名臺灣居民。
這是國家司法考試第四年在香港設立試場,方便考生應考;同時也是臺灣居民首次獲準根據司法部二零零八年實施的新規(guī)定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辦,同一時間在內地多個地方舉行。司法部及特區(qū)律政司的人員今早視察香港的試場時,對安排感到滿意。
根據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并于考試合格后在內地有限地執(zhí)業(yè)。
【編輯: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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