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五日,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認證案,繼續(xù)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預(yù)審,聲稱擁有龔如心唯一合法遺囑的商人陳振聰(中),再次出庭旁聽。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日前首次高調(diào)表示希望與華懋慈善基金尋求和解的陳振聰,據(jù)悉在龔如心爭產(chǎn)案早期,便已透過中間人提出他與基金以“八二分帳”形式和解,但被基金拒絕。至近日,陳振聰自降身價大幅降低條件,愿意與華懋“五五分帳”和解,甚至暗示分帳比例仍有商討的空間。
對于上述消息,陳振聰26日透過公關(guān)表示不會回應(yīng)。知情人士透露,陳振聰態(tài)度進一步軟化,愿意大幅降低和解條件,乃由于日前香港律政司在庭上曾表示,基金一方若因財困而無法繼續(xù)官司,身為基金監(jiān)護人的律政司需要約半年時間接手官司,換言之官司有可能進一步押后。
知情人士續(xù)稱,陳振聰近年炒股連番虧損,甚至要抵押名下公司股份借貸,其財政狀況也非如外表般“身光頸靚”,而這次官司是一場“斗燒銀紙”的游戲,若日后律政司有需要接手官司且需花半年時間去準備,對有財政壓力的陳振聰來說,他要“多燒”半年律師費,極不劃算,因此他才愿意降低身價,以五五甚至更低的分帳比例作和解條件。
其實,日前法庭批準基金申請將審訊押后兩周,陳振聰一方已要求法庭下令基金先將遺產(chǎn)管理人兩周平均費用110萬元,以及337萬元律師費先存入法庭作訟費保證金,可見單是押后兩周的律師費已達337萬元,估計押后半年的律師費更需逾千萬元。
早前在庭上公開承認財困的基金,其代表律師何文基稍后承認財困是更換律師及大狀團的原因之一,更在官司未打前已向前任律師樓支付3000萬元律師費。反觀陳振聰一直保留大狀團,除兩名資深大律師夏利士及陳景生外,后來更請來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作統(tǒng)帥,估計所需支出是天文數(shù)字。
早前指控龔如心弟妹打官司有私心的陳振聰,日前第二次出席爭產(chǎn)案預(yù)審,他在散庭后首次高調(diào)地表示,“只要大家放低成見及個人利益,和解可以省好多時間”。26日有傳媒刊登另一張他與龔如心的親昵合照,兩人均身穿紅色的情侶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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