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學院的大火震驚了全國。面對過期、未使用過的滅火器,陳睿和張燕蘋的家屬質(zhì)疑上海商學院,在火災(zāi)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張燕蘋的同學說:“我們是最早來的,這兩個滅火器就是從宿舍樓擰出來的,你看,全沒打開過,而且還是過期的!(11月16日《成都商報》)
花樣年華的生命戛然而止,沒有什么是比這更大的損失。這些天,一些報道或評論在集體反思“大學生的求生能力”,紛紛說那些孩子在大火面前“過于驚慌”,多見“慌不擇路”、“驚慌失措”等詞。當然,出于對逝者的尊重,很多人并未過多糾結(jié)于個體的求生能力,而是大談應(yīng)急避險教育或者求生教育,再往外衍生至素質(zhì)教育、大學精神云云——但言外之意仍讓我倍感憂憤。這樣的腔調(diào),實質(zhì)上還是繞不開“死者未曾使用科學求生方法”之結(jié)論。
我注意到香港《文匯報》用的小標題——“迫于無奈,求生變尋死”,報道還強調(diào)了一個細節(jié):“有目擊者表示,其后兩名女生明顯是迫于無奈跳下,其中一個用手抓著露臺鐵欄,后來火燒過去了,她只好跳了下來。另一人被逼到露臺角落,身上的衣服已被點燃,最終也被迫跳樓求生。”
相較而言,我更相信這樣的表述與立場。一者,6樓陽臺,不要說大學生,就是稍有常識的小學生,也斷不至于貿(mào)然“跳樓求生”,與其活活被燒死,不如跳樓求死,這是沒有懸疑的選擇;二者,所謂“慌不擇路”的說法,太過寒冷,此情此景,換作其他人,恐怕都會驚慌,冷靜下來能選擇什么路,門是打不開的,滅火器是過期的,大火越燒越旺,一面是火海,一面是陽臺下的天空,請問,該擇哪條路?
一場大火檢驗了一些消防設(shè)備的保質(zhì)期,只是這個成本太高,以生命為代價。我想,須先有了一個可供安全救濟的環(huán)境,再來檢討人的求生能力,這樣是不是更好?如果有一條可見的安全通道,再驚慌,他們也應(yīng)該能擇到那條求生的路。(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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