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七月一日電(記者 保旭)記者今日從云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六月三十日對備受外界關注的孟連縣系列腐敗案進行了一審判決,三名涉案官員分別獲刑。
據(jù)介紹,六月三十日,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原孟連縣委書記胡文彬、原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曾任原孟連縣委書記的刀立富、原普洱市財政局副局長朱德興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文彬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四十七萬,美元兩千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十萬元;刀立富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賄賂達五十三萬六千元人民幣,構成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十萬元;朱德興犯貪污罪、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合并刑期為有期徒刑十六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十五萬元。
該案在審理中,三人均稱自己有自首情節(jié)。法院審理認定,朱德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其主動交代了尚未被檢察機關掌握的貪污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jié)。另外,胡文彬及刀立富沒有向所在單位或者辦案機關投案,被有關部門“雙規(guī)”期間,主動交代部分尚未被紀委掌握的犯罪行為,但這些都屬于紀委掌握的線索所針對的事實,同屬于受賄犯罪事實。
上述案件因牽涉去年發(fā)生在孟連的“七·一九群體性事件”而備受社會關注,隨著對該事件調(diào)查的深入,多名當?shù)毓賳T因經(jīng)濟問題落馬。據(jù)介紹,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孟連縣發(fā)生一起群體性突發(fā)事件,執(zhí)行任務的警員被不明真相的五百多名群眾圍攻、毆打。沖突過程中,警員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wèi),兩人被擊中致死。
據(jù)普洱市法院透露,原孟連縣財政局局長劉宏一案,也將于近日內(nèi)進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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