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觀
讓每個人都能安心出門
我們的社會還在因拆遷而蒙羞。
2009年的平安夜,寧波的陳女士一家到教堂做祈禱,第二天回家后卻發(fā)現(xiàn),原本立著的二層小樓被拆成廢墟。類似的悲劇也發(fā)生在武漢的李女士身上。她因拆遷糾紛前往派出所做筆錄,返回時卻發(fā)現(xiàn)自己的房子已被拆除,她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無家可歸。同樣猝不及防的還有石家莊的林先生,他在等待拆遷協(xié)議過程中,遭遇了突然而至的強制拆遷,時間恰好是2010的新年關頭。
這些拆遷新聞不如唐福珍自焚那般血腥,但事發(fā)時間值得玩味。去年12月中旬,國務院法制辦舉辦座談會,討論修改拆遷條例。據(jù)公布的信息,現(xiàn)行條例將廢除,新規(guī)定可能寫入先補償后拆遷等條款。接下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陸續(xù)收到數(shù)百封反映當?shù)貜娭撇疬w的信件。他指出,在新條例醞釀過程中有“空窗期”,一些地方出現(xiàn)了嚴重的突擊拆遷的現(xiàn)象。
即便沒有可能更接近“良法”的新拆遷條例,《憲法》、《物權法》卻早已實實在在確立。在這些法律的保護下,陳女士原本可以幸福地度過平安夜,李女士原本可以歡樂地迎接新年,林先生可以安靜地欣賞雪景……
但是法律的尊嚴并沒有得到維護,甚至被荒誕扭曲。陳女士被兩個部門“踢皮球”,感覺“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民警認為是拆遷辦所為,拆遷辦推測是“破爛王見財起意”。相比之下,張家口的溫春梅得到了更加譏諷的解釋,她家房被拆后,拆遷辦的人說:“清理垃圾時不小心碰倒了。”
但是社會的正義并沒有得到伸張,甚至被隨意踐踏。李女士不過是在寒冷的冬夜無處可去,而成都的唐福珍為了保護自己的三層樓房,不惜在樓頂自焚身亡。林先生面臨的可能只是幾輛鏟車,而武漢市洪山區(qū)左嶺鎮(zhèn)的居民遭遇的是手持盾牌的城管執(zhí)法人員。
無論扭曲還是踐踏,都讓人感到無奈。畢竟,我們制定了大大小小的法律法規(guī),可并沒有阻擋暴力拆遷的腳步。我們推進著不同程度的立法進程,也沒有遏止某些利益集團侵犯個人權益的集體爆發(fā)。具體到新拆遷條例,正如王錫鋅所擔心的那樣:“大家對這一制度的出臺很是期待。但一旦出臺后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問題的話,那么反而會造成巨大的落差,引發(fā)新的社會問題。”
作為當務之急,這位學者建議國務院出臺一個緊急“通知”,明確規(guī)定停止拆遷、停止暴力,同時規(guī)定明確的問責制。
不知道陳女士在教堂祈禱的心愿是什么,大概總離不了家人平安、工作順利之類,可她恐怕難以想象,如今自己連家都被拆了,何來幸福美滿。也不知道李女士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心情如何,大概還在心懷夢想,希望司法系統(tǒng)能夠為自己伸張正義,可她恐怕沒有預料到,就在這樣的當口,會有人“頂風作案”地將自己的房子拆掉。
事實上,她們祈禱的和夢想的,也是我們每個人的心愿。而實現(xiàn)這些心愿的基礎,正是法律的威嚴和公平正義的深入人心,以及對個體權利的尊重和維護。
當這些現(xiàn)代文明社會運轉的基本原則舍我們而去時,一切都無從談起,即使暫時拉動了GDP,搞活了經(jīng)濟。當每個人的基本生存權都無法得到保護時,這些繁榮的景象最終只能是黃粱一夢。當這些生存發(fā)展的基本底線被擊破時,一切都無足輕重,即使人人都住進高級的電梯公寓,城市里長滿了綠樹和鮮花。當每個人身處其中而惴惴不安時,這些一廂情愿的邏輯只能變?yōu)樘齑蟮闹S刺。
我們并不是發(fā)泄憤怒和激情,文明人并不以過激的情緒來對付野蠻。我們也不只是呼吁新拆遷條例盡早出臺,一部普通的法律條文并不能夠填補整個社會的裂縫和傷口。每個個體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整個社會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只有最普世的價值觀受到尊重,一個健康的社會才能堂堂挺立。
也只有這樣,我們每個人才能安心地出門,不會擔心突然無家可歸,不會擔心失去尊嚴,更不會因此白白搭上性命。(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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