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屬反應(yīng)
“帶個路就犯罪了?”
在9頁的起訴書中,前3頁半用于羅列被告人姓名、職務(wù)。21人中包括多位“總經(jīng)理”“主管”“負責(zé)人”,只有兩人的介紹最簡單:“無業(yè)”,一個是薛繼偉,一個是張炳建,他們被指控運送煙花進京。
薛繼偉家在河北,平日跑運輸為生,時常跟著劇組拉些設(shè)備。事發(fā)前,煙花公司的劉發(fā)國找到他,“給中央臺運點炮竹!毖^偉又找到司機張炳建,讓他跑一趟。在商量的價格中,薛可以從中拿到近1000塊錢的差價。當(dāng)日他開著輛小轎車將張炳建運載的一車炮竹帶到了河北和北京的交界處,然后自己開車返回了家里。
“他也就是給帶了個路,他連北京都沒進。”薛繼偉的妻子說。開庭前,薛家提前接到通知只有一個旁聽名額。全家人商議后,讓薛繼偉的妻子上京。與濟濟一堂的大牌律師相比,薛家沒錢請律師。最后由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師幫其辯護。
薛繼偉妻子在二中院門口被一群記者圍住,她匆匆跑開,“從沒見過這陣勢”。前兩天的審理中,她就看到丈夫一眼,前日中午休庭時她以為對丈夫的審訊已經(jīng)結(jié)束,下午就沒有必要再參加了。她不太明白這些程序,也沒搞清楚丈夫怎么就成嫌疑人了。她說,他們根本不認識徐威。
不過,薛繼偉認罪了。依據(jù)法律,參與“運輸”也屬于構(gòu)成危險物品肇事罪的范疇。
盡管滿肚不解,她不得不面對丈夫認罪的事實,趁著上廁所的空當(dāng),她給老家打了個電話。她還能做的,就“只有等判決了”。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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