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5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5日刊出署名為富權的評論《馬英九對“司法院”的人事布局一箭多雕》。文章說,馬英九提名賴浩敏、蘇永欽分別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馬英九作出這樣的人事安排,一方面,希望兩人能落實以民眾為主的司法改革;另一方面,可挽回因司法弊端而重挫馬英九當局形象,亦有利于爭取“五都”選舉和 地區(qū)領導人連任。此外,管轄下的“五院”全由國民黨直接掌控,實現(xiàn)全面執(zhí)政。
文章摘編如下:
在“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為最近一系列司法弊端雙雙請辭后,馬英九昨提名現(xiàn)任“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賴浩敏、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蘇永欽為人選。倘能通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程序,即可獲馬英九任命并正式上任。準此,國民黨自2008年5月20日重新執(zhí)政后直至現(xiàn)今,才算是“總統(tǒng)”管轄下的“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jiān)察院”,全部都是由國民黨直接掌控,因而也就隨之實現(xiàn)全面執(zhí)政,當然更須全面負責。
馬英九作出這樣的人事安排,確是煞費苦心。因為賴浩敏是“本省人”(臺灣苗栗縣),而蘇永欽則是“外省人”(浙江杭州市),很明顯是在搞省籍平衡。蘇永欽的深藍政治立場是眾所周知,而賴浩敏的政治立場則是并不明顯,在2004年大選時就沒有表態(tài)挺藍,因而被人質(zhì)疑是否有“親綠色彩”。但在2007年時,卻頂住陳水扁的壓力,在“中選會”審議“公投綁大選”時卻持堅決反對態(tài)度。但這并非是政治立場使然,而只是出于其對法律專業(yè)的堅持。
由于“司法院”的正、副“院長”都應是“大法官”,且“司法院長”還將兼任“大法官會議主席”,故在以往地區(qū)領導人在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時,都是在現(xiàn)任的“大法官”中物色。而馬英九提名的賴浩敏、蘇永欽二人,都不是“大法官”,而且賴浩敏還不具有博士學位,甚至不是法律系的教授,更沒有從事任何與司法改革相關的工作。很明顯,馬英九這次是“逆勢操作”。
實際上,馬英九就表示,在爆發(fā)司法風波的關節(jié)點上提名此二人,就是希望兩人能落實以民眾為主的司法改革。兩人擁有司法改革熱情,法律專業(yè)深厚,為人剛正不阿,并具有獨立機關行政首長閱歷,相信一定可以拿出司法改革成績,重振人們對司法的信心。而國民黨“立委”邱毅則干脆點明,這兩人都不是審判體系的人,馬英九是希望不是來自“醬缸文化”的人可以進行司法改革。
民間司法改革團體也認為,提名外部人選的好處是避免在推動司法改革時有太多包袱,但缺點是對司法實務的了解恐怕不如內(nèi)部人選的深入。邱毅也呼吁兩人在通過同意權之后,要盡快找好的法官不恥下問,否則空有改革快心,卻沒有改革的功力和眼光,還是無法改革。對此,有人認為,馬英九這步棋既是高招,也是險招。
其實,馬英九重用司法體制外的賴浩敏、蘇永欽來推動司法改革,可能還有一個用意,就是因為最近爆發(fā)的一系列司法弊端重挫馬當局形象,這正是在有兩岸簽署ECFA利好消息加持之下,馬英九和國民黨民調(diào)仍未能上升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而推出二人推動司法改革,近期可將在“五都”選舉前夕起到“止損管制”的危機處理作用,中期則是在地區(qū)領導人選舉之前,樹立馬英九推動司法改革并卓有成效的正面形象,以利于其爭取連任。(富權)
參與互動(0) | 【編輯:吉翔】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