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7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列治文公眾市場業(yè)主委員會前主席李天驕被警方控毆打案,7月15日在列治文省級法院進行審訊?胤焦矀髡侔ㄊ轮髟趦(nèi)的5名證人接受交叉盤問,不過由于控方發(fā)生程序上問題,法官當庭裁定“審訊無效”(Mistrial),審訊需要另覓時間重新進行,并改由另一名法官主持。
其中一名翁姓(Yung,譯音)證人對法官表示,原本列治文公眾市場業(yè)主委員會,部分成員欲罷免當時任主席的李天驕。多名業(yè)主于去年8月22日在列治文公眾市場美食廣場召開大會,并架設喇叭公開會議內(nèi)容。
翁姓證人指出,會議尚未開始,李天驕便沖入會場,指他們不可在美食廣場開會,并伸手欲拔喇叭插頭。這時負責架設喇叭的林姓(Lam,譯音)受害人原本坐在臺下,隨即沖上臺阻止李天驕拔插頭,進而演變?yōu)橹w沖突。不過他強調,自己因為視線被喇叭遮住,無法看清兩人是否有動手。但他認為隨后倒在地上的李天驕,是自己弄假的。
不過當辯方律師斯皮爾斯(James Spears)質問,為何翁姓證人在向警方錄口供時,聲稱自己見到林姓受害人出拳攻擊李天驕,翁姓證人則解釋當時因為受到驚嚇,無法準確回答問題。斯皮爾斯又質問為何翁姓證人在警方筆錄中,未有提及倒地哀嚎的李天驕是作假,翁姓證人解釋因為當時無法確定李天驕是否真的受傷。
另一名李姓(Li,譯音)證人則稱見到林姓受害人用手按住下陰叫痛,相信是李天驕出腳踢受害人的私處。至于李天驕倒地,他則指是李天驕自己“踩錯腳”跌倒,并沒有見到林姓受害人攻擊李天驕。
但李姓證人在回答斯皮爾斯質問時,卻稱林姓受害人當時并不是坐在臺下,而是從8至10呎遠處沖前阻止李天驕拔插頭。他隨后更回答斯皮爾斯,指自己并未親眼目擊李天驕倒地的過程,所以不清楚李天驕是自己倒地,還是被人打。
當輪到林姓受害人接受問話時,檢控官喬治(Philip George)與林姓受害人皆說出8月22日早上,李天驕與林姓受害人曾有另一次沖突的供詞。由于當天早上的沖突警方并未落案檢控,控辯雙方本來有默契不提及此事,不料最后控方卻在審訊中提出。
控方爆出另一次沖突供詞
由于這部分證供已經(jīng)讓法官麥金農(nóng)(E. McKinnon)聽見,并留下紀錄,為免影響判決,麥金農(nóng)最后裁決“審訊無效”。此案件的整個審訊過程將需要重新進行,并由另一名法官主持。
李天驕在事后對此結果并未表示不滿,僅平靜地對傳媒透露:“本來就不該告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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