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1日電 近日,《日本新華僑報》編輯部接到一位中國研修生的投訴,讓人們看到日本社會在對待研修生“執(zhí)法”上面的問題點。一些日本接收研修生的企業(yè),明明知道日本政府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但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采取瞞、騙、哄、嚇、驅(qū)這樣“五大手段”。《日本新華僑報》認為,這種狀況必須改變。投訴書摘錄如下:
我叫施駿,在2007年3月29日來日本研修。當初通過浙江對外服務(wù)中介公司的招工,了解到了來日研修的一些相關(guān)信息。我們在日本的組合叫:協(xié)同組合 フロンテイア栃木。工作單位:神明畜產(chǎn)(株)。
我們一起的15個人通過了面試+考試,好不容易來了日本。在國內(nèi)我們交了人民幣26000元的中介費,由于家境貧困,我們當中的許多人交的中介費都是向自己的親戚朋友借來的,有些甚至出了利息向朋友借錢。我們想通過這樣的途徑出國,想學習日本的先進技術(shù),將來可以為社會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浙江外服向我們招工簡介時說的很好“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第一年每月的研修津帖是60000日元,第2年的技能實習是月基本工資130000日元,超過每周40小時的都算加班……”合同上都寫了一條一條。
我們來到神明以后,大家工作都很賣命。但我們在第1年研修期間的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每月休息6天(包括2天的日語學習)。大家就感覺和在中國說得一個月休息8天對不上,我們找了日本的組合,組合的人說這是日本政府規(guī)定的,沒有問題。我們開始相信了,但事情隨著時間發(fā)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我們在2008年3月29號轉(zhuǎn)入技能實習生,在2008年7月又來了一批新的中國研修生。公司給新的研修生的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每月休息8天。我們聽到這樣的事情感覺很搞笑,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我們又把這件事向公司和日本的組合還有浙江外服反應(yīng),反應(yīng)我們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墒,日本組合的回答是:今年的政策變了,所以新來的研修生他們可以一個月休息8天。這樣的理由我們當然不信。所以我們向國際研修協(xié)力機構(gòu)JITCO咨詢了,他們的回答是:這樣的政策沒有變過!我們可以再和公司和組合商量如何彌補這樣的事情。我們找了組合和公司他們,后來公司的部長說可以用錢來補償我們的那些多上班的時間。浙江外服的駐在員也說公司方面現(xiàn)在已經(jīng)在算這筆錢,讓我們不要急。
可是事情后面又變卦,他們說不會補給我們錢。我們當然不肯了,我們是在被欺騙之下才形成的那些加班,我們不是自愿的,他們那樣做是違法的。我們就繼續(xù)和他們商量,就在這件事上一直徘徊,后面說終于補給我們錢。他們算出來是第一年研修期間差我們22天的錢(那些在我們被欺騙下形成的加班),說補給我們50000日元。我們覺得錢補的太少,又和他們商量。耗了好長時間,他們說最多給我們80000日元,你們愛要不要,下個月(08年11月份)打進你們的工資卡里。我們對于80000日元的補償沒有同意,但也不知道怎么辦?不過到現(xiàn)在錢也沒有進我們的工資卡里。
還有一件事。在第2年轉(zhuǎn)入技能實習生之后,我們的基本工資變少了,在國內(nèi)和浙江外服簽的合同是月基本130000日元,可我們拿到的基本工資是120000日元。我們找了公司和組合,他們的解釋是:基本工資少的那10000日元,公司會讓我們進行一個月超過10000日元以上的加班來彌補。這算是理由嗎?加班是我們的辛苦錢,扣了10000日元的基本工資說用加班來補償這樣說的過去嗎?
事情還不止這樣,更過分的還在后面。我們第2年轉(zhuǎn)入技能實習生時和神明畜產(chǎn)簽的合同也是: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月不超過173小時。合同上寫的很清楚。可是我們的工作時間還是和研修期間的一樣,工作也是一樣。只是我們的出勤時間增加了,我們每月只休息4天?墒遣还苁且粋月30天還是31天,我們的工資單上的加班費只有2天。這讓我們很疑惑,我們找了公司和組合商量?墒枪竞徒M合的說法居然不一樣。公司說我們一個月只有休息6天,現(xiàn)在變4天,所以只有2天的加班費,這沒有算錯。可組合卻說我們的工資單上是給我們4天的加班費了,只是我們看不懂。
如果按照公司說的,那么和我們簽的合同對不上,他們少我們加班的錢了。如果按照組合說的,那么和我們工資單上和公司說的不一樣,組合在欺騙我們。還有無論是一個月是30天還是31天,我們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全部一樣。也不知道商量了多少次,在2008年4月開始轉(zhuǎn)入技能生到2008年11月7日為止,我們在半年內(nèi)左右換了3張工資單,但我們的錢不會多,加班費還是那樣,在第3張工資單時我們的工資居然少了。他們的解釋是稅金增加了,可是我們的加班費為什么不能全部算給我們呢?在日研修轉(zhuǎn)入第2年的技能實習后。一年半以后,在工作出勤率80%以上可以獲得10天的有薪休假。公司開始說沒有,我們不能休。在我們強烈反對之下,后面說可以休?墒窃谖覀兡軌蛐萦行叫菁僖院,我們填寫了有薪休假申請表交到公司以后,公司卻說不能休,說他們還沒有和組合商量好?我們的合法權(quán)利都是在被他們欺騙的情況下無情的剝奪了。
還有在第2年轉(zhuǎn)入技能實習生以后,浙江外服向我們征收了200000日元的管理費,我們是在交了以后才知道這樣的錢他們是收的不合法的?墒俏覀冏屗麄兺耍麄儾煌。在公司,公司的生活部長也是經(jīng)常刁難我們,發(fā)生了許多受到戲弄的事。讓人覺得很痛恨,很無奈。
在多少次協(xié)商之后,我們不但沒有拿到本應(yīng)支付給我們的加班費,在2008年的11月7號我們當中的3個人被公司非法解雇(被解雇人員:施駿、王培、寧健偉)。解雇理由是我們的工作不認真,和公司社員關(guān)系不好,不聽公司的話,以這樣的可笑的理由把我們解雇了。他們是想給我們“殺雞警猴”,讓我們別在因為第一年那些被騙下形成的加班和第2年的沒有拿到的那些加班費和他們?nèi)ビ嬢^,這招真的很毒,也很過份。解雇的當天他們就想把我們送回中國,讓我們馬上整理行李?墒俏覀儧]有答應(yīng),首先 以這樣可笑的無中生有的理由被非法解雇,我們很不甘心。其次是我們因為這樣的理由回家,我們無法向家里的父母和借給我們出國費用的親戚朋友交待。再次 我們不相信在經(jīng)濟發(fā)達法制健全的日本,組合和公司做了這樣非法的事情,他們可以一手遮天。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聯(lián)系到了一位日本的社會保險勞務(wù)士和一位熱心的中國人,他們說會盡他們的力量幫組我們和組合公司方面協(xié)商?墒钱斘覀円黄鹑ズ徒M合協(xié)商時,第1次去組合,組合說這樣的情況他們會和神明畜產(chǎn)去溝通,盡量幫助我們。可是當我們1月13號再次去組合時,他們卻裝的和他們沒有太大的關(guān)系,似乎根本沒有想幫組我們。在被解雇以后我們也沒有受到他們?nèi)魏蔚膸椭,得到的只是他們的欺騙來拖延我們的時間,一直和我們說讓我們快點回家,說我們這樣搞也沒有用。他們還一直延遲發(fā)給我們解雇工資,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2個多月了,我們都靠以前的工資生活,我們沒有辦法,在外面自己租了房子,想去找新的工作?墒墙M合不幫助我們,神明畜產(chǎn)到現(xiàn)在為止也沒有給我們辦離職票(辦理雇傭保險金的資料),拿不到雇傭保險。我們現(xiàn)在只能去法院,我們的生活也變得更加艱難,我們每一步都走得很艱辛,“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于求索!”我們會堅持,我們決不向惡勢力低頭,我們要受到法律的保護。
我們在日本沒有親人,沒有朋友。我們希望讓日本社會以及華人社會了解這些,能夠伸出援助之手,幫助我們。我們太需要大家的幫助了。我們的聯(lián)系電話:090-9975-9002(施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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