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qū)W校泄露了女兒桐桐(化名)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女兒停學,李女士將吉利大學附屬中學告上法院提出索賠,法院以被告主體有誤為由駁回(詳見本報去年11月6日報道)。
昨日,李女士再次將吉利大學,吉利大學歐美學院和北京歐美外語中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校方侵犯桐桐受教育權(quán)和隱私權(quán),要求道歉并支付19萬元的民事賠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而校方堅持桐桐是自愿退學,其間沒有任何強迫。
起因 學生病情疑被泄露
李女士稱,桐桐2003年9月考入北京歐美外語中學時,入學體檢單即已顯示為乙肝攜帶者。2004年10月中旬的一次體檢后,桐桐和另外兩位患病同學被“隔離”到專門的宿舍內(nèi),宿舍被定期消毒,由專人給他們送飯。
李女士認為學校對于桐桐的病情在校園內(nèi)大肆宣揚,且該校校醫(yī)嚴重缺乏職業(yè)道德,泄露未成年人隱私,致使原告遭到孤立、岐視,被視為瘟神一般。
被告之一的北京歐美外語中學就此辯解,根本就沒有泄露桐桐的病情,宿舍調(diào)換也是正常的,至于具體情況,由于時間久遠檔案沒有保存不得而知。
爭議 學校被指“強迫退學”
為了證明桐桐是被強迫退學,李女士在庭審后播放了一段她與學校當時的教務(wù)處主任的電話錄音。其中李女士在談及是學校讓孩子“休息”時,該主任并未否認。
錄音證據(jù)遭到校方質(zhì)疑。“既然2003年我們都沒有歧視她,為什么在2004年就會讓她停學?”歐美外語中學稱,當時是桐桐家長要求休學,是自愿不是強迫。
庭審 兩被告稱:起訴與己無關(guān)
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被告中的吉利大學及其歐美國際學院代理稱,北京歐美外語中學為獨立法人單位,否認自己與其權(quán)利義務(wù)關(guān)系。
這個說法當即遭到李女士反駁,她說,歐美國際學院和中學法人代表均為劉華松,且劉華松身兼吉利大學副校長,三者關(guān)系可見一斑。
索賠 原告要求賠償19萬元
李女士說,此事過后,孩子一夜之間對學習和生活感到絕望和痛苦、產(chǎn)生強烈的厭世感,從此嚴重自閉,其間還曾留下紙條離家出走。
記者了解到桐桐留給家人的紙條大意為:為什么我的病是這樣的,想有個人能理解我都不行,我也不知道為什么那么害怕上學,我害怕被人知道我有病,我害怕被人孤立,我也害怕被人管……你們?yōu)槭裁纯偙莆,我不順你們的意思,你們就知道用自己的理論去責怪我,一點兒也不去體會我的想法,我就是害怕上學。
李女士稱女兒的事情給女兒和家庭帶來了很大傷害,故要求三被告公開道歉并支付19萬元的民事賠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此案昨日沒有當庭宣判。
- 對話
桐桐母親:女兒自學電子商務(wù)
新京報:4年前休學之后,孩子還繼續(xù)在上學嗎?
李女士:我們把她轉(zhuǎn)到昌平一中。但是因為前面的停學讓她極度厭世厭學,因懼怕與人接觸而不愿住校。我們只能在學校外面租房住,整個家庭都受到了這件事(休學)的影響。
新京報:孩子后來的學業(yè)有何進展?
李女士:應(yīng)該說學習挺不錯的,2007年的時候還參加了高考,被一所大專錄取,但最終放棄了。
新京報:她現(xiàn)在的狀態(tài)怎么樣,是否有所恢復?
李女士:比以前好一些了,但還是待在家里不愿意和人群接觸。在家里有時會上網(wǎng)。放棄上學后她參加了自考,選擇的專業(yè)是電子商務(wù),我想那是不愿意和人接觸,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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