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30日電 今年5月10日起,廣州市將加大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丟棄廢物的處罰力度,隨地吐痰者,責令其清除干凈并處50元罰款;亂倒生活廢棄物的,將責令其清除干凈并處以罰款200元。
信息時報今天報道了該消息。報道稱,為了預防疾病,控制呼吸道傳染病及非典型肺炎的傳播,《關于從重處罰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及丟棄廢棄物等行為通告》中規(guī)定,廣州市各單位和住戶的生活廢棄物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亂倒生活廢棄物,從高空向外潑水、扔東西或死禽畜的,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將從重處罰,責令其清除干凈并處以200元罰款。
對于少數市民隨地吐痰、便溺、隨地丟棄瓜果皮核、紙屑、煙頭等雜物的,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將責令其清除干凈并處以50元罰款(以前的處罰標準是20~50元)。
同時,環(huán)衛(wèi)部門和居委會將協助執(zhí)法部門合作,大力查處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的當事人。《通告》已經市政府等有關部門討論通過,并依程序上報法制部門審批,將于今年5月10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