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5日電 據(jù)《湖北日報》報道,昨日下午,中共湖北省委召開領導干部大會,通報張國光違紀違法案件。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通報了張國光案件有關情況。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96萬余元。其中,為沈陽某公司董事長劉某獲取貸款和承攬工程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收受劉某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為他人謀取職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收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經(jīng)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張國光開除黨籍處分。鑒于張國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與會同志堅決擁護中共中央的決定。會議認為,對張國光的嚴肅處理再次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對腐敗不可動搖的決心,也表明在我們黨內(nèi)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任何人在黨紀國法面前一律平等,任何違紀違法行為一經(jīng)查明,都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張國光案件再次敲響警鐘,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一定要從張國光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為人民群眾掌好權、用好權,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托;一定要堅決抵制金錢、權力和美色的誘惑,管好子女、親屬及身邊的人;一定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歡迎黨外人士參與監(jiān)督,促進湖北省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級紀委對違紀案件要及時嚴肅查處,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記者任浩、實習生胡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