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歌手群落“潛規(guī)則”
在北京,像王旭這樣的流浪歌手大概有一百多人,他們演唱的主要地點是:東單地鐵、西單地鐵、民族宮附近地下通道、藍島大廈附近地下通道、公主墳地下通道、東四十條地鐵、動物園地下通道、西直門地下通道等。
百余人分這些“黃金寶地”,其潛在規(guī)則基本是“先來后到”,一個人已經(jīng)在唱,另一個人走過去,會微笑,問:“哥們,唱到幾點?”,如果對方不想讓給你,會說:“到晚上”,后來的人就走了,很少有搶唱的,按照他們“行話”講就是:一個通道容不下兩把琴。
唱的時候如果沒掙到錢,難免心情不好,有的會在通道里指桑罵槐,有的也會罵人,一個真實的事情是,有歌手罵人,旁邊人問了一句:“有這歌嗎?”
“有!
這個歌手得了一塊錢。
有的歌手自己會寫歌,在北京漂流多年,只為等一個被唱片公司發(fā)現(xiàn)的機會,有一個歌手自己錄了十首歌,一邊賣自己的CD,一邊唱。
對流浪歌手來說,并不是越專業(yè)越好。有一個歌手是是武漢音樂學(xué)院畢業(yè)的,一次在復(fù)興門唱了幾個小時,才掙了不到二十塊錢,后來就很少出來了。
在這個群落里,幾乎沒有女歌手,但有的歌手就在北京娶妻了,妻子正常上班,他則在地鐵里繼續(xù)唱。
他們大都有過到酒吧試唱的經(jīng)歷,也有許多人被相中,但堅持下來的不多,在酒吧唱歌一要看客人臉色,二要受老板管束,而且不能重復(fù)地唱自己喜歡的歌,在地下通道一首歌曲可以唱半小時,暢快而又自由。
許多歌手之所以選擇北京,除了這里是文化中心外,還有一個很現(xiàn)實的原因:北京的地下通道多,上海的就少,站在上海大街上和噪音比拼音量,對他們來說費力不討好。幾年前,在北京唱一天能掙好幾百塊錢,現(xiàn)在不行了,也就幾十元,但總有新鮮的“血液”充實進來,而且城市管理部門對他們比較寬松,市民也認為他們的存在是一道文化風(fēng)景,他們在北京能夠獲得整體寬松的氛圍。
流浪歌手,注定將在這個城市“駐留”。
來源:國際先驅(qū)導(dǎo)報 作者: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