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文章對作者來說,首先是個諷刺。作者不反對文化研究,卻從來反對“文化熱”,反對“文化決定論”,尤其反對以文化解釋中國、以文化強盛中國所謂“文化中國說”,可稱“三反分子”。不幸為情面裹挾,每到年底就被拉到這種版面來“交卷”,而且恰好評論的就是這個“文化中國”!聊以自嘲同時又能破題的說法,大概是這樣:編輯居心不良,看中“三反”立場,認為由這樣的人來評論文化,既懲罰了他本人,也敗敗“文化中國”之“虛火”,一箭雙雕,惡作劇也。
這樣一來,我這里涉及的“文化”,就不是某些文人包羅萬象的“深刻原因”了,恰是需要其他原因來解釋的次生現(xiàn)象,而且雜亂無章。雖如此,也得依官方管理“文化”分四個大“口”的習慣,“科、教、文、衛(wèi)”———還有一個“體”,一口一口地理出順序。最后這個“體”,因篇幅不夠,只剩下三言兩語打發(fā),何足道哉?
一、“格致翰林”如此,“人文翰林”如彼
科學界第一新聞,應(yīng)該是中國科協(xié)主席、中國科學院前院長周光召,在上海一次會議上建議,改革現(xiàn)行的院士制度。其他院士也紛紛對院士制度發(fā)難,批判現(xiàn)行制度仿行官本位,腐敗叢生,水準下降,由此發(fā)生“院士制存廢”爭議。爭議言猶在耳,出乎眾人意料,人民日報12月23日報道:中國社科院將產(chǎn)生首批學部委員,社會科學也將設(shè)“院士”,今后每兩年增選一次!
院士制來自歐洲法國。中國第一位駐外大使郭嵩燾,于光緒四年(1879年)6月在巴黎會見法國科學院院長斐索等人,無以名之,遂在日記中稱“格致翰林”,這就是“格致翰林”的由來。可見這一稱呼,是按照科舉制“套級”套過來的,一開始就散發(fā)著中國特有的官本位氣息。
1946年中央研究院商議組成人員名銜,曾有“會員”、“院員”、“學侶”、“院侶”、“院士”多種選項。查竺可楨日記,當時有歷史學家傅斯年提議,中國文化傳統(tǒng)中,以“士”為雅為尊,不妨稱“院士”,眾人欣然接受。至此,這一外來學銜多少洗褪一點“官本位”遺傳。
1981年5月中國科學院召開第四次學部大會,議決學部委員制向蘇聯(lián)科學院院士制取齊。胡喬木擔憂此舉強化學部委員制而擱置“院士”制,遂于5月19日給中科院領(lǐng)導(dǎo)方毅、李昌寫信:“希望學部會議千萬不要把院士制度否定了。院士制度是世界通行幾百年的制度,無論如何不能用學部委員代替。兩者性質(zhì)很不相同。如科學院否決了,社會科學院即不便單獨推行,這實是國家一級的問題,務(wù)懇考慮!边@是要在“格致翰林”之旁,仿行“人文翰林”的由來。發(fā)信次年,胡喬木當選政治局委員,隔一年,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擬行院士制。1993年10月,國務(wù)院正式行文,在全國建立院士制度。從上述人民日報報道可見,胡喬木當年為社科、人文界預(yù)留“人文翰林”的想法,事隔14年,今日終于實現(xiàn)。
這14年是科學界“院士制”從無到有的14年,也是從有口皆碑到眾人詬病的14年?茖W界相比社科人文界,歷來風氣較好,遴選標準也相對客觀,即使避免不了行政權(quán)力干涉,但也有限。即使如此,院士制到了第12年即迅速敗壞,敗壞到了連院士自己都無法忍受的地步,好端端的“院士”,成了“怨士”!在此情況下,將院士制匆匆推及社科人文界,后者遴選標準游移不定,學科配置又散布于行政權(quán)力附近,一旦開選,將會出現(xiàn)多少“可驚可異之怪現(xiàn)狀”?社科、人文是“五路大軍”:高校、黨校、軍校、社科院、政府研究部門,泥沙俱下,雞犬之聲相聞,不可謂不壯觀。
我這里且不說那些亦官亦文的“雙肩挑”者,只說這個“雞”!半u”者,“矮腳雞”也,緣自善良人士曰:“此舉將推動中國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大發(fā)展,結(jié)束后者低人一等的矮腳雞狀態(tài)”。誠然,“矮腳雞”們在研究能力與人格尊嚴上并不低人一等,個別接近自然科學特征的學科,并不是不能趕上國際同行。但就整體言,“矮腳雞”之所以“矮”,是遠遠落后于國際同行,F(xiàn)在當然好,既有“格致翰林”又有“人文翰林”,“文化中國”,品種齊全,猗歟盛哉!是更深刻地戕害“中國文化”,還是“推動中國社會科學、人文學科大發(fā)展”?不消再等“12年”,自會大白于天下。
二、賀衛(wèi)方罷招,陳丹青請辭,張副部長一怒震天下
2005年度教育新聞,以此三則較為搶眼,前兩則經(jīng)紙媒報道,引發(fā)網(wǎng)絡(luò)熱議,后一則先見之網(wǎng)絡(luò),后引至報端,輿論一面倒。
賀、陳二氏招針對的是公共課考試以及保薦直升制,直指高教領(lǐng)域兩個核心制度環(huán)節(jié),前者助長僵化,誤人子弟;后者助長腐化,害人子弟。清華領(lǐng)導(dǎo)較為乖巧,以沉默應(yīng)對。北大法學院負責人出來回應(yīng),卻是個“淡化”,暗示罷招之舉,是因為賀氏本人學科點“冷門”,招不到研究生所致。
該負責人本身是2004年“甘朱事件”當事者,當初自我辯護曾抬出制度原因,贏得很多人包括作者同情。不料今天指責他人,卻化為個人因素,放過制度原因。這就是“文化中國”特色之一:每當有制度問題出現(xiàn),要么是向上走,上升為形而上泛論,將問題“文化”化;要么是向下走,下墜為形而下個人影射,將問題“庸俗”化。最難堅持的是貼著問題討論,緊盯著制度本身。賀、陳二氏白生氣一場,后來是不了了之,果然再無下文。雖如此,此事也有積極意義。高教大躍進,普降甘霖,降下暴風驟雨般科研經(jīng)費,先是人搶錢,后是錢搶人,很多人擔心知識分子開始第二次握手,握的是金錢之手;在此形勢下,居然冒出個罷招者賀衛(wèi)方、辭職者陳丹青,雖是個別人,卻讓人看到了希望:金錢雖普降,淹死很多人,不是所有人。
退休前,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5次發(fā)怒,勇氣來自“反正我也要退了”。2005年6月2日,張保慶答網(wǎng)友問,說教育部歷來堅決反對教育產(chǎn)業(yè)化。這是他發(fā)飆前奏。
8月29日的新聞通氣會上,張保慶放出從政生涯最后也是最猛烈的一炮,他點名斥責天津、海南等八省政府不落實助學貸款,引起了公眾巨大反響。這可能是1949年以來“條”上的部級干部第一次公開怒斥“塊”上的省級衙門,不僅可為研究教育史的朋友錄為珍貴史料,也可為研究中國改革的政治學朋友注意。
此后,張副部長意猶未盡,又即興點評中國教育的亂收費問題:“我調(diào)查的結(jié)果是,中小學亂收費主要是地方政府的亂收費。不是學校在亂收費,都是地方政府逼著學校亂收費。而高校亂收費主要責任在高校本身,是高校的領(lǐng)導(dǎo)在變相亂收費!
9月7日下午,他做客人民網(wǎng)強國論壇,就“國家助學貸款實施情況及有關(guān)政策解讀”與網(wǎng)友在線交流。張副部長披露:“這項政策是1999年開始試點,2000年開始展開,到現(xiàn)在接近6年了。六年來,國家助學貸款速度是慢的,六年來,我們總共累計貸出了123億,有154萬大學生受益。去年新機制政策調(diào)整之后,盡管我不滿意,但是應(yīng)該說到去年國家助學貸款取得了實質(zhì)性的突破,因為去年8月到現(xiàn)在,一年多一點,應(yīng)該說貸出了52億元,有15萬元大學生受益。去年一年貸出了52億元,過去多年累計下來是123億元!边@個“123億元”,很好記,對比中國一年公車消費總額“3000億元”,則更好記。臨行,他以具體數(shù)例駁斥阻滯“助學貸款”的借口“大學生還償貸款誠信不夠”,并對自己管轄下的高校開炮:“高校不承擔助學貸款風險是行為不端!”2005年9月秋季開學,他的退休時間到了,F(xiàn)在,中國的許多貧困學生依然在為上大學發(fā)愁:“張爺爺退了,我們怎么辦?”
教育成為中國的“國難”,已經(jīng)說了多年,再說下去,當成“國哀”,說者自會覺得無趣。
三、儒學乎,儒教乎?
我曾將2004年稱之為“文化保守主義年”,不幸一語成讖,“儒學”某一支今年開出“天價”,要把“儒學”發(fā)展為“儒教”,再將儒教發(fā)展為“國教”。相關(guān)事件大致有:
———先一年,有王蒙等在人民大會堂發(fā)表《甲申文化宣言》,內(nèi)容平淡無奇,只是地點選得好,引人側(cè)視;
人民大學成立國學院,國學院院長紀寶成因使用“脊續(xù)”一詞,引發(fā)該詞是否錯別字爭論;有儒生突破孔夫子“人不知,己不慍”,以后用現(xiàn)代術(shù)語夾古漢語開罵批評者:“情商智商低下”,“已經(jīng)患了精神上的失憶癥(薛涌)或‘分裂癥’(袁偉時)。前者惟西洋馬首是瞻,跪拜投降,成為一黃皮膚白內(nèi)心的‘香蕉人’;后者不知所言,卻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成為一無種無姓無國家無民族的‘太空人’。薛、袁二氏,沒心沒腦,誤國誤民,乃國之大奸,國人鳴鼓而攻之,斯其可也!”
大儒鄭家棟因多次帶婦女出境,涉嫌偷渡,有司羈押。案發(fā)后又起爭論,有認為鄭案乃個人觸犯刑法,此事與儒學無關(guān);有認為儒學并不是與倫理行為無涉的其他學科,恰好是倫理學,鄭案對儒學倫理信譽大不利,猶如教會、教士之丑聞;
祭孔越演越烈,山東地方政府出面,施施然有古服、古禮;各地起而仿效,祭舜、祭堯、祭炎帝,隨祭者眾,頗有人氣;
商界成立“中國國學俱樂部”,北大開辦““乾元國學教室”,俗稱老板班,年收費2.4萬元。有好事者曰:儒學坐上“商務(wù)艙”;
國情專家康曉光發(fā)文,認民主、自由、憲政皆西來污染,當務(wù)之急不是民主與法治,也不是政體改革,而是尋得圣賢,仿行“仁政”;
緊鑼密鼓處,終于有大儒破壁而出,倡言新稅種:全國收儒學遺產(chǎn)稅,輔以強力措施種種,立儒學為“儒教”,立“儒教”為“國教”!至此,有“教義”、“教班”、“教學點”,還有“案例教學”,新“教主”也呼之欲出,“國教”近在眼前矣!
———以上“乙酉國學紀盛”,掛一漏萬,僅供一哂?
當然不能以偏概全,儒學中人并非都這樣!皩W”不分東西,“儒”不分大小,但學無害。此外,對“五四”以來知識界纏繞文化爭論,將制度問題改換為文化問題,屢興大“熱”,大“熱”不止,頗感不耐,即使為胡適之發(fā)起,在下亦嘖有煩言。昔有荊軻刺孔子,今有孔子刺荊軻,假荊軻,偽孔子也,俱為平面往復(fù),當可一視同“仁”。如有秦王立其側(cè),可作第三者笑,這一笑,卻是真實的。我的態(tài)度是:“儒學”可敬的,“儒教”可憂的,倘有“國教”者,不管是誰的,都要反對的!
文化貴在民間,民間會堂多矣,不必居高而臨下;如有意識形態(tài)真空,肉食者自會謀之;倘要憂天下,可行“素食主義”,不沾葷與腥,方為庶人敬。今若身居“國會山”,旁依眾大款,起孔孟于九泉,能不涕零乎?
國教者,禍國之教也。放棄國教,或能長治久安,仿行國教,必起無數(shù)爭亂。英國革命起因之一,即為雙方爭國教,爭出個內(nèi)戰(zhàn)連連,血流飄杵。革命結(jié)束,立刻制定《寬容法》,禁止議會立法令臣民信仰統(tǒng)一。1787年美國費城憲法,是與1791年第一修正案“捆綁式公投”:國會無權(quán)立法干預(yù)公民信仰自由。自此,英國有400年太平,美國有200年平靜。揆諸中土,也是如此:四海定于一“統(tǒng)”日,正是孔孟蒙難時。諸公身經(jīng)“文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乃儒學箴言,斷不敢遺忘乎?
但凡文化遺產(chǎn),有“傳”亦有“統(tǒng)”。有“傳”者無“統(tǒng)”,有“統(tǒng)”者無“傳”,重“傳”者不重“統(tǒng)”,重“統(tǒng)”者不重“傳”,“傳”乎?“統(tǒng)”乎?傳“統(tǒng)”乎?能不慎乎?
【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朱學勤;轉(zhuǎn)載時有刪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