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4日電 臺灣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沈瓊桃指出,在島內家暴中心受理的家暴通報案中,婚姻暴力家庭伴隨發(fā)生兒虐事件者,高達65.2%,其中超過四分之一是嚴重婚暴和兒虐同時存在。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4月4日是島內的婦幼節(jié),包括臺大論壇、現(xiàn)代婦女基金會,3日都舉辦座談會,呼吁社會重視婦幼安全。
沈瓊桃在臺大論壇中表示,臺灣兒童受虐五大危機因素分別是施虐者缺乏親職知識、婚姻失調、缺乏社會支持系統(tǒng)、家庭經(jīng)濟貧困和情緒不穩(wěn)定。
社工系教授余漢儀則指出,臺灣社會充斥體罰迷思,以“愛”為名,成人可以“棒下出孝子”,此外,機構式兒虐也是社會疏忽的部分。她指出,學校、育幼院、矯治機構內發(fā)生的案例最多,通常會被主管機關壓下,過去曾發(fā)生育幼院工作人員性侵院童,但院方卻讓該員離職私了,她認為,中央應建構兒虐、性虐等紀錄文件,有類似紀錄者不得再從事兒保相關工作。
臺大社工系主任王麗容表示,去年每月聲請保護令由年初600、700件到7至9月達到“旺季”,其中八成為婚暴案,其余是兒保和老人保護案的聲請。她指出保護令聲請數(shù)攀高同時,兒虐案也平行增加。
王麗容說,提出聲請保護令的女性通常具一定經(jīng)濟能力,60%至90%是月薪3.5萬元以上,此意味沒有經(jīng)濟能力、不敢提出聲請的女性,其兒子暴露在危險和目睹暴力的機會隨之增高。
此外,一個名為“現(xiàn)代婦女基金會”的團體3日公布島內家庭暴力通報案創(chuàng)新高,5年內成長達2倍以上,每天有171人通報受害,島內刑案不論是故意殺人或重大傷害超過10%的對象為家庭成員。
去年島內家庭暴力通報件數(shù)有62310件,比前一年躍增13000件,和2000年相較成長率高達220.77%,情況日益惡化。但警政系統(tǒng)卻將家庭暴力視為家庭“內務”,而不是“犯罪行為”,以致所有的刑案紀錄中,欠缺和家庭暴力相關的直接統(tǒng)計項目和數(shù)據(jù)。
該會指出,家庭暴力常是犯罪淵藪,會衍生其它犯罪行為,如青少年因家暴而逃家、輟學,縱火甚至成群結黨犯罪、自殺,有的原本是微罪卻演變成重大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