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這個名字,是與詩歌緊密相聯的,名字加上詩歌,能否表明此人一定與“黑”無關?要相信,人有多大膽,李白就有多寒磣——以前,聽人說李白是官迷,覺得有點新鮮;現在,又有人說李白是黑道上的人物,我反而覺得不新鮮了。“北大博士語出驚人,稱詩仙李白是大唐第一古惑仔”(《大河報》7月28日)的新聞,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不但不“驚人”,而且覺得這只是一個很老套的營銷伎倆。
根據這位古代文學博士、首都師范大學講師檀作文先生的一家之言,唐朝人李白原來是一個小混混,吃軟飯、打群架、混黑道、夢想在鬧市砍人……實乃唐朝排名第一的古惑仔。當然,為了證明自己的驚人之言是一門觀點翔實可靠的研究,研究者照例會寫一本書。
一個杰出的詩人,能否兼任“黑道人物”?我相信是可以的,就像思想家孔子也可兼任“喪家狗”,軍事家諸葛亮也能充當“覬覦王位”之人,文學家司馬相如也可以“劫財劫色、包養(yǎng)二奶”一樣。一個再怎么偉大與崇高的人,要想找出他在生活中的污點,應當不會太難。現如今,許多影視明星、政治家、文化名人,很容易就被人找出緋聞,拿來活躍輿論空氣,并快速生產出新的名人大腕。不過,從現代名人身上找緋聞,風險太大,一不小心就會吃官司、遭天價索賠什么的。這或許可解釋為什么越來越多的歷史名人突然緋聞迭出了——反正怎么評價,被評價者都沒辦法從墳墓中爬起來訴諸法律。
檀博士發(fā)現李白是個“古惑仔”,將人們心目中的詩仙抹“黑”,當然并非毫無價值,至少他可以提醒人們在認識歷史人物時要多動點腦筋。盡管如此,這些動作也實在有些小題大作、以偏概全,甚至嘩眾取寵。
李白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一個杰出詩人——他一生作詩無數,流傳下來的也有近千詩篇。大唐歷史與中國文學史,當然不會考慮李白與“古惑仔”之間的聯系,至于“大唐排名第一”,則純屬檀博士的“發(fā)明”,而非“發(fā)現”。“古惑仔”一詞主要來自于廣東和香港,因一部電影而走紅,常用來指稱黑道上的混混,如果用一個書面詞來代稱,則首推“流氓”。那么檀博士為何喜歡選用“古惑仔”來抹“黑”李白?檀博士根據李白詩歌中的一些句子來評價李白時,是否還可以選擇其他的替代詞?
毋庸置疑,“古惑仔”一詞比“流氓”顯得更前衛(wèi)。但比較起來,“流氓”一詞更適合李白一些——使刀弄槍、炫耀武功、狎妓納妾、縱情酒色、一擲千金等,這些都是眾所熟知的李白放蕩的特性。但正是他的流氓成性,成就了他的卓絕詩才。誠如朱大可教授所說,李白“使流氓和流氓話語都獲得了一次奇異的美學照耀”。如果用“流氓”來肯定李白,顯然無法激起人們的想象力。
檀博士以李白的“結發(fā)未識事,所交盡豪雄”、“托身白刃里,殺人紅塵中”等這些詩句來推斷李白是喜歡打群架、夢想鬧市中殺人的黑道混混,但如果以相同的詩句來理解李白是一個俠士也是可行的。結交豪雄、托身白刃,本身也是古代俠客的作風。李白《俠客行》中的一句“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自古都是行俠仗義者熱愛的千古絕唱。魯迅在《流氓的變遷》一文中說到:孔子之徒為儒,墨子之徒為俠!叭逭,柔也。”當然不會危險的。惟俠老實,于是墨者的末流,以“死”為終極的目的。這說明,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代,俠客就已不是打架斗毆之流氓混混,而是愿意以死實現人生價值者。
綜上所述,李白既可以是流氓,也可以是俠客,按照檀博士的理解,說成古惑仔也未嘗不可,總之,可以根據發(fā)明者的偏愛或目的,隨意修改其身份。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白的杰出詩人身份將使一切強加的罪名變得蒼白,并使一切炒作的成果變成浪費行為以及讀者幾十塊錢的廉價惋惜。(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