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曉雪(化名)被人以談戀愛為名誘逼賣淫。本報(注:楚天都市報)記者暗訪并報道后,警方成功破獲該案。昨日,漢口南京路巴金軒發(fā)廊老板娘彭某夫婦、付某、漢川青年朱某等4人在江岸區(qū)法院受審。
檢方指控他們分別涉嫌組織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介紹賣淫罪,4人對指控基本承認(rèn)。庭審從上午10時許持續(xù)到中午1時。
今年3月18日,一位母親給本報寫信求助,她18歲的女兒曉雪在溜冰場認(rèn)識了綽號“歪歪”的無業(yè)人員朱某等人。朱某以談戀愛為由,引誘曉雪到漢口南京路114號的巴金軒發(fā)廊賣淫,并誘騙曉雪寫下欠條,以進一步控制其賣淫,導(dǎo)致曉雪身患性病。
警方查明該舉報屬實。記者了解到,33歲的彭某是麻城農(nóng)民,后來漢做生意。2005年初,她以1.5萬元接手了巴金軒發(fā)廊,開始組織賣淫。
其間,家住江漢二路的無業(yè)人員付某受彭某雇傭,用自己的夏利轎車專門接送賣淫女外出賣淫,平均每天接送近10趟,每次收5元至10元不等的車費,彭某丈夫吳某也多次駕一輛黑色轎車當(dāng)“車夫”。
為便于控制,彭某將自己位于江岸德潤里某大廈28層144平方米的私房租給賣淫女集中居住。
檢方查明,2005年初到今年4月,彭某共組織13人賣淫,每次從中提成50元至100元。今年6月7日晚7時許,彭某等4人先后在麻城、武漢被抓獲。
昨日,記者聯(lián)系上了曉雪的父親。他說,女兒被解救后,去年考上了武漢一所高校。得知壞人受審,他們一家都說:“感謝警方,感謝楚天都市報,給了我女兒新生!” (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