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50歲的龔開成1996年至2006年案發(fā)前一直擔任敦煌市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副主任。2006年初,敦煌市水務局發(fā)現(xiàn)由該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負責征收的水費賬目存在問題,請求敦煌市審計局進行審計,兩部門隨后查出水務局水政水資源辦公室的賬目存在漏洞。2006年4月6日,酒泉、敦煌兩級檢察院對此立案調查,龔開成次日被刑事拘留。
4月20日,龔開成因涉嫌貪污、受賄犯罪被敦煌市檢察院逮捕。該案于2006年9月移交酒泉市檢察院審查,先后經兩次退查后移送起訴,僅案卷材料就有近千頁。
2007年7月3日,此案由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敦煌市公開審理。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5年期間,龔開成利用負責收取轄區(qū)水資源費或受省水利廳委托代收水費的便利,采取收款不入賬、開具“大頭小尾”虛假收費發(fā)票、私刻“甘肅省水資源委員會辦公室財務專用章”等手段,先后數(shù)十次貪污或侵吞水費、水土保持補償費、省水利廳下?lián)芙o敦煌市水務局的水資源開發(fā)補助款等公款共計490多萬元。此外,龔開成還利用水政水資源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管理取水打井工程的便利條件受賄2萬元。
龔開成的罪行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辦案機關認為,此案暴露出敦煌市水務局財務管理混亂、單位監(jiān)管不力等問題。案發(fā)后,辦案機關追繳贓款288萬元,其余近220萬元贓款去向不明。
2007年8月14日,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受賄罪判處龔開成無期徒刑,龔開成沒有提出上訴請求。一名副科級國家公務員在10年時間里貪污、受賄近500萬元,數(shù)額之巨大、影響之惡劣,這在敦煌乃至酒泉歷史上尚無先例,龔開成因此被當?shù)厥忻穹Q為“敦煌第一貪”、“酒泉第一貪”。(記者 董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