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案受到關(guān)注,顯然不是因為他“詐騙和非法持有彈藥”。就此而言,周正龍案的公開審理,具有更多的意義:人們不只想看一個小小的“詐騙犯”如何被繩之以法,更希望從公開審理中看到“華南虎照”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審理的公開,將帶來真相的公開。
的確,周正龍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據(jù)稱開庭當(dāng)天100多個旁聽席座無虛席。然而,人們沒有看到更多的真相,只看到一件皇帝的新衣。
因為這里的“公開審理”從一開始就喪失了基本的程序正義。公開審理,意味著法院開庭審理過程和判決宣告,要公開進行,允許公民自由旁聽,允許新聞界依法公開采訪、公開報道。但如果沒有程序正義的支撐,“公開審理”就容易流于美麗謊言。
比如,對旁聽公民和媒體的選擇。眾所周知,周正龍案全國關(guān)注,作為最優(yōu)選擇的公開審理當(dāng)然是進行電視直播或者網(wǎng)絡(luò)直播,相信這樣會實現(xiàn)收視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那么在座位有限、旁聽者眾的情況下,旁聽權(quán)的分配應(yīng)以一種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進行,比如抽簽。這樣才能做到公開審理的程序正義。
然而據(jù)報道,早在24日140多個旁聽證就被當(dāng)?shù)鼐用窆戏忠豢,以至于千里迢迢趕來的著名律師郝勁松旁聽無門。至于媒體記者,按照法院的說法,須預(yù)先到宣傳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宣傳部門再“擇優(yōu)批準(zhǔn)”。這種說法和做法簡直匪夷所思:有關(guān)部門越俎代庖自不待言,以我之標(biāo)準(zhǔn)行生殺大權(quán),令公開審理的程序正義蕩然無存。
另外,昨日法庭內(nèi)采取了屏蔽措施,嚴(yán)格規(guī)定旁聽者不得攜帶手機,不得攜帶錄音、攝影、攝像器材。這意味著記者攝影受到禁止,電視媒體也被拒之門外。因此,如果說周正龍案是一次公開審理,那么也是最低限度的公開審理和形式主義的公開審理,與人們期望中的公開審理相距甚遠(yuǎn)。
還要指出,公開審理不僅意味著審理的公開,還意味著其他一些相關(guān)法律程序的公開。比如辯護律師的選擇。據(jù)悉,劉星和張勇成為周正龍的代理律師,就很令人費解。他們收了2000元代理費,給周正龍做的是有罪辯護。但是,愿意免費給周正龍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大有人在,周正龍為何會“選擇”這兩個律師?連周正龍的家屬也不得而知。
“周老虎案”離真正的公開審理有多遠(yuǎn),離真相就有多遠(yuǎn)。之前郝勁松曾估計,周正龍會在庭審中抖出“猛料”,不排除為立功減罪而揭發(fā)其他同謀。然而公開審理的表象之下,似乎存在一只看不見的手。這不難理解,郝勁松做出的那個舉動———在法庭前打起一把早已準(zhǔn)備好的黑傘,上寫“周正龍=替罪羊”。
觀眾們本來希望通過一場公開審理,能夠看到更多的真相,或者最后的真相。結(jié)果一張羞羞答答的面紗揭開之后,看到的又是一只“紙老虎”。這未免令人失望,令人唏噓。(作者:付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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