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是我!快救我!”伴隨著一陣嗚咽聲,電話中傳來“女兒”驚慌失措的聲音,電話這端的侯先生一下子慌了神。
這是2008年9月的一天。當時,侯先生的第一反應就是女兒被綁架了。他的判斷隨即得到了“驗證”———只聽電話那頭又傳出一個男子惡狠狠的聲音:“你女兒在我們手上,想要女兒就匯15000元到××賬戶上來!否則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侯先生哪里來得及細想,立即按照“綁匪”的指令,將1.5萬元匯到了對方指定的賬戶上。然而,款匯出后,侯先生就再也聯系不上綁匪了。隨后,侯先生發(fā)現自己的女兒并沒有被綁架。
這不是電影里的場景,而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在審理一起新型詐騙案時,“回放”的騙子詐騙的情景。
模仿孩子哭聲“綁架”電話詐騙屢屢得逞
遭遇這種“新型騙術”的還有合肥的楊先生。與侯先生不同的是,“綁匪”還對楊先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匯出贖金前不能掛斷電話,否則就“撕票”。“‘綁匪’說這是為了防止我報警!睏钕壬嬖V記者。
在“綁匪”的威脅下,楊先生只得讓手機保持通話狀態(tài),并按照要求將贖金匯了過去。同樣,贖金一到賬,“綁匪”就立即消失了,楊先生發(fā)現自己的女兒根本沒有遭到“綁架”。
此類案件連續(xù)發(fā)生后,合肥警方迅速展開了調查。很快,警方掌握了周世松、張琪、沈立、林李安、劉連振等人采取模仿孩子“哭聲”的手段、謊稱綁架受害人小孩詐騙贖金的事實。
經警方查明,這個詐騙團伙利用家長救子心切的心理,設計了“綁架孩子”的詐騙劇本。幾名團伙成員各有分工,有模仿孩子哭聲的,有和家長周旋的,有守在銀行取款的。只要詐騙成功,立刻將錢款取出走人。
至于為何要求受害人不得掛電話,詐騙團伙成員解釋說,這是他們在作案過程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因為有的家長聽到孩子被“綁架”后會打電話四處詢問孩子情況,這樣他們的騙術就會穿幫。
這幫詐騙團伙很輕易地從侯先生身上得到“贖金”后,信心大振,不僅在本地作案,還把目光投向了省外。沈陽的王先生、山西的丁先生先后掉入“綁架”詐騙陷阱,“綁匪”要求兩人各支付贖金2000元和10000元。
手段“升級”購買個人信息實施“定位”詐騙
記者了解到,這起新型詐騙案中的主犯周世松逃脫至今沒有歸案,其他4名團伙成員分別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3個月拘役以及8個月至1年零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此,合肥市蜀山區(qū)法院刑庭朱庭長解釋說,盡管形式上被告人采取“綁架索要贖金”的方式,但由于客觀上并沒有“孩子”遭綁架,不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而被告人實施的詐騙行為事實清楚,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采取這種方式詐騙其實并不新鮮,只是電話詐騙的一種。”辦案人員說,幾年前就曾有人采用過此類方式進行詐騙,一般是在出租屋內隨機撥打外地的電話,謊稱綁架了孩子,要求家長往指定賬戶匯款贖人。
但辦案人員分析認為,此類詐騙方式已經被翻新,“升級”為新型詐騙手段:
首先,團伙分工更明確,尤其是采取模仿孩子哭叫聲的手段,讓家長難辨真?zhèn)危?/p>
其次,綁架者已經開始通過網絡、購買個人信息等手段獲取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孩子學校的信息,趁孩子上學等不便聯系的時間,撥打家長的電話,實施“定位”詐騙;
另一個“創(chuàng)新”之處就是,采取不允許掛電話威脅“撕票”的方式監(jiān)控家長,讓其沒有機會也不敢求證孩子情況,然后再利用家長寧可信其有的心態(tài)進行詐騙;
值得注意的是,騙子的口音已經不完全是偏南方口音或是蹩腳的普通話,而是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或當地方言。這也是騙子為了增加可信度而耍出的新花招。
案外人語
“說白了,騙子打的就是‘親情牌’!卑不帐∩鐣茖W院研究員胡從發(fā)對記者說,一些家長遇到這種情況往往會六神無主,失去基本的判斷力,任由騙子擺布,而應對這種詐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從容面對”。
胡從發(fā)說,這樣的詐騙伎倆可以說是簡單粗陋,家長們只要稍加分析就能發(fā)現其中的破綻。如果確實無法核實,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一邊與不法分子周旋,一邊通過家人或朋友核實孩子的情況。(本報記者 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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