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結婚不嫌早,但是簽的協(xié)議太草率。”昨日,剛剛領取結婚證的陳虎(化名)前往湖北楓園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
27歲的陳虎家住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所居住的私房面積約40平方米。今年3月,陳家所在地塊開始拆遷,父母靈機一動,催他趕緊和女友結婚,這樣就可以多獲得幾萬元的經濟補償。
陳虎的女友汪蕾(化名)今年21歲,家住硚口。得知陳家的意思后,她答應先領結婚證,再辦酒席,但事先必須簽訂一份婚前協(xié)議。
婚前協(xié)議有三條:“第一,為避免婚后無房,拆遷后拿到錢必須在短時間內買房子,面積80平方米以上,地段由女方決定;第二,入住新房后,家務活由老公承擔,特殊情況下,老婆可以做少量部分。第三,如果兩人產生矛盾,老公沒有盡到照顧老婆的義務,導致婚姻不能繼續(xù),上面條件也沒遵守,男方必須補償女方25萬元整!标惢o奈,拿結婚證前簽了這份協(xié)議。
對此,汪小姐昨解釋:“我這樣做是想確;橐鲑|量,并無別的意思!焙睏鲌@律師事務所黃坤志律師認為,該協(xié)議的內容屬于道德調整范疇,并沒有法律效力。(記者 王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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