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警察,警察為人民”
民警跟蹤取證發(fā)現(xiàn),孫萬祥都是在十字路口,推著自行車圍著十字路口來回走尋找目標(biāo)車輛。警方了解到,孫萬祥碰瓷幾乎未曾失手。民警稱,孫萬祥肆無忌憚的訛錢行騙,正是利用了司機(jī)違反交通規(guī)則不敢報警,和一看撞到了老人怕麻煩的心理,寧愿花錢消災(zāi)。
新京報:你怎么確定目標(biāo)?
孫萬祥:我推著車在路口轉(zhuǎn),碰到有軋人行橫道、強(qiáng)行左轉(zhuǎn)的?都是找違章的。有的是出租車違章停車下人、還有的是司機(jī)違章拐彎,或者司機(jī)開車特慢的。
新京報:然后怎么做?
孫萬祥:我就把自行車往他車(目標(biāo)車輛)后轱轆一扔,坐到地上。司機(jī)以為撞倒我了,就下車看。
新京報:你怎么要錢?
孫萬祥:你給我瞧病!我報警!一般都能給我三百、二百。
新京報:報警,你不怕警察?
孫萬祥:不害怕,警察是為人民服務(wù)的啊,為人民。
新京報:就不怕警察發(fā)現(xiàn)你在騙人?
孫萬祥:我想過,但一般撞車的情況,也分不清誰是騙子,誰是好人?瓷先]事兒就去醫(yī)院照個像,在警察那里登個記。這時司機(jī)就要直接給我一百、二百完事兒,他們怕我,老頭事多麻煩。我也要過多的。
新京報:你報過幾次警?
孫萬祥:不知道了,不是他(司機(jī))報,就是我報。有一次碰了一輛出租車沒報警,我把衣服、帽子都擱他車上。沒報警,出租車就跑了,我的衣服沒了,衣服里身份證也沒了,一百塊錢也沒了。
“得吃飯,豁著干”
去年9月,因腿瘸走不動路,孫萬祥為繼續(xù)碰瓷,他雇鄰居用三輪車將自己和破舊自行車送到路口,每次支付費(fèi)用200元。
新京報:身體都這樣了,為什么還要碰瓷?
孫萬祥:窮啊,得吃飯啊,豁著干。
新京報:你雇的三輪車主是干什么的?
孫萬祥:是我街坊,有一閨女,也沒工作,我也說不清楚。我說給他200塊,他說‘明白’,就帶著我去了。一般,我坐在他的電動三輪車上,自行車擱我身上。我說上哪兒就上哪兒。到了地方,讓他溜達(dá)去了,完事兒給他打電話,告訴他奔哪兒找我。
新京報:為什么選擇雇他?
孫萬祥:雇誰能拉我?他人特窮,生活有困難。我給他錢,一次二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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