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早晨,在常州,疑系精神病突發(fā)的男子制造1死4傷人間慘劇
兩年以前,在長春,他用同樣手段砍死一對夫婦
“救命!殺人了!” 12日早晨,從安徽阜陽來常州武進找工作的熊女士,突然聽到凄厲的慘叫。她沖出租住地一看:天哪,地上已經(jīng)有兩人倒在血泊里,兇手是同樣租住在這里的一個鄰居,只見他一手按住一名婦女的頭,一手掄起斧頭不停地砍下去,一個4歲左右的男孩呆呆望著眼前一切,旁邊還有一個未滿月的嬰兒。
“住手!”熊女士見狀一聲怒喝,兇手頓了一下后,立即扭頭揮舞著斧頭追了過來。熊女士在與兇手搏斗的過程中,背上被砍了一斧頭,強忍住疼痛的她與聞訊趕來的家人制服兇手后報警,避免了更多無辜者死傷。
持斧傷人的邳州20歲男子衡某,制造了1死4傷的慘劇。其實早在2008年5月5日,在長春,他以同樣手段將一對夫婦砍死。
2010.4.12
常州
恐怖的早晨,1死4傷
昨天上午,在常州武進中醫(yī)院,熊女士正在女兒的陪同下吊鹽水。熊女士稱,今年2月份,她跟丈夫老沈從安徽老家到常州來找工作。因女兒早就在常州打工,所以夫妻倆也打算在常州武進牛塘一帶謀生。她和丈夫、女兒、女婿租住在當?shù)匾粋姓聞的人家,這家有多個套間,分別租給不同的人。沒想到,兇案就在鄰居中發(fā)生了——
“我剛起床就聽到了有人喊救命!” 熊女士說,12日早晨七八點的樣子,她聽到有人非常凄厲地喊救命,跑出去一看,外面亂作一團,鄰居沈某以及沈的岳母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沈某的母親一邊跑一邊大喊救命,另一個租住者衡某在后面追,眼看著沒有追上,衡某又沖進沈某租住的屋子里,瘋了一般地一把抓住沈某的妻子的頭,另一只手上的斧頭不停地朝她的頭上砍去——沈某妻子剛生完孩子半個來月,當時正躺在床上。旁邊還有沈某的4歲兒子,孩子似乎是被嚇傻了,恐懼地望著媽媽被斧頭砍,而那個剛出生不久的嬰兒也躺在一邊。
“你怎么這么殘忍?她剛生完孩子!”熊女士說,她的第一反應(yīng)就是大喊讓衡某住手。可沒想到的是,衡某聽到她的聲音之后,扭轉(zhuǎn)頭來,似乎殺紅了眼,掄起斧頭就朝自己追來,“他在外面一直追了我兩圈,我一邊不停地大喊救命,一邊躲避他的斧頭。可是他實在太瘋狂了,一斧頭劈在了我的背上。”熊女士回憶當時的情景仍不住地哆嗦。
此時,聞訊趕來的熊女士的丈夫與女婿趕緊上前制止,“我用被他砍過的后背死命地抵住他拿斧頭的手,老公和女婿上前奪斧頭!毙芘空f,雖然她當時疼痛難忍,但還是拼命咬牙忍住了。在搏斗過程中,丈夫的臉頰被斧頭劃傷。衡某被控制后,附近居民趕緊報警。更讓人沒想到的是,警方趕到后,衡某還反抗警方拘捕,但最終還是被警方控制。
記者隨后在醫(yī)院了解到,沈某的岳母被砍身亡;沈某本人頭骨破裂,傷勢較嚴重;沈某的妻子頭、頸、背多處受傷,目前尚未脫離危險。而熊女士的背上被砍了一個十多厘米的傷口,縫了四針。“實在太嚇人了!孩子到現(xiàn)在都不敢睡覺。”一位居民表示,如果不是熊女士和家人及時制止,衡某很可能會對兩個孩子下手。
目擊者徐師傅左臂綁著繃帶,回憶當天一幕十分后怕。徐師傅稱,當天早晨他買菜回來,準備做早飯,就聽到屋外有人喊救命。他跑出去一看,只見衡某舉著斧子,眼睛血紅,看到他后二話不說就砍過來,嚇得他撒腿就跑,但跑了約20米就被追上了,左上臂也被砍了一刀!拔乙詾樗會再砍我,誰知他轉(zhuǎn)身跑進沈家。我怕他對我家人下手,就忍痛跑回家鎖好門!毙鞄煾殿澙踔硎尽
熊女士稱,她平時與行兇者衡某沒有任何過節(jié),衡某的父親見面時還經(jīng)常打招呼,但很少見衡某說話。受害者沈某的母親告訴她說,事發(fā)前一天,她看到衡某在磨自家的斧頭,誰也沒想到他是用來砍人的。而就在自己兒子沈某從家里出來時,衡某還朝兒子笑了一下。沒想到就在兒子一轉(zhuǎn)身,背對著衡某一剎那,衡某沖上去朝他頭顱猛砍;而兒子的岳母上前勸阻時,被一斧頭砍中喉嚨,當場身亡。
2008.5.5
長春
一對夫婦被他砍死
當天下午,記者趕至事發(fā)地點時,一戶平房門前的地面上斑斑血跡清晰可見。附近居民稱,衡某今年20歲,來自邳州,和父親一起經(jīng)營水果生意,平時話也不多,居民也未聽說被砍傷的沈某一家與他有何仇怨。
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衡某稱自己被欺負了,砍人是為了報仇。至于到底是誰欺負他?他含糊地表示,受害人沈某一家“欺負”他了,其他鄰居平時也“欺負”他。然而,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就是這個衡某,2008年5月5日在長春,用同樣手段將一對夫婦砍死。但因警方鑒定其患有精神疾病,無行為能力而被釋放。目前,衡某已被警方控制,武進警方表示,將為衡某再次進行精神鑒定,案情的具體原因仍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戰(zhàn)斗 文/攝)
關(guān)注焦點
對這樣的人,我們怎么辦?
法律規(guī)定
確為精神病患者 責令交由家屬管理
公安部門表示,我國《刑法》第18條明確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jié)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yīng)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睘榇耍癫』颊邆λ瞬荒芩闶前讣。精神病患者發(fā)生違法行為,公安機關(guān)也只能通過司法鑒定來確定其病情,如果確為精神病患者,只能要求家屬加強管理,無法處罰。
現(xiàn)實狀況
家人很難“監(jiān)管” 埋下安全隱患
但實際上,對于精神病人,民政部門只負責無家人和親屬的患者的治療,有家人和親屬的,均由家人親屬負責。因為經(jīng)濟狀況等種種原因,不少家庭其實是根本無力擔負“監(jiān)管”之職的,致使大量精神病人“散落民間”,給社會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目前我國對精神病患者的治療和管理還很落后,有必要出臺相關(guān)的管理辦法,多層次、多角度關(guān)注、關(guān)愛精神病患者。只有這樣,才能減少類似傷人惡性事件的發(fā)生。(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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