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9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為解決臺商籌資需求,臺當局相關部門研商,準備放寬陸資持股超過20%的外資或臺商企業(yè)到臺上市。臺當局“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昨日表示,只要兩岸政策容許,陸資持股上限從目前的20%以下,提高至20%至100%都有可能,但上市標準最終仍由當局“金管會”全權決定。
臺“金管會主委”陳樹則表示,臺灣要吸引陸資企業(yè)到臺掛牌,只要信息透明化,愈開放愈好,才能擴大資本市場。據(jù)了解,未來“金管會”可能朝向完全取消這些限制,以吸引陸資到臺上市。陳樹表示,只要兩岸政策容許,“金管會”支持開放的措施,大幅取消目前陸資到臺掛牌上市的各項限制。不過,有關開放的時程與具體措施,仍有待當局跨部門的溝通。
目前陸資到臺第一上市的限制有三項,在大陸注冊的公司(包括臺商在大陸注冊的公司)、含陸資20%以上的公司、外資企業(yè)投資大陸企業(yè)逾40%等均不得到臺上市,由于法規(guī)層層限制,因此,目前沒有一家陸資到臺上市。
其次,外資到臺第二上市也對陸資有兩項限制,例如,在大陸注冊的公司、含陸資20%以上的公司通通不準到臺掛牌。由于限制重重,目前海外臺商回臺發(fā)行臺灣存托憑證(TDR)者只有四檔。
臺“經建會”還建議,年底前松綁的大陸經貿政策,將包括“檢討‘國發(fā)基金’投資大陸政策”、檢討大陸投資禁止項目、放寬私募基金投資陸股、開放陸資到臺投資生產事業(yè)、開放大陸民眾到臺從事海上娛樂活動等。
根據(jù)“經建會”十七日向臺“行政院”所提“財經法規(guī)松綁”匯總,預計今年底推動的法規(guī)松綁,除陸資持股20%以上企業(yè)到臺上市外,還包括陸資到臺投資生產事業(yè)、高速公路等“愛臺十二項建設”基礎建設與服務業(yè)、大陸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投資臺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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