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4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已婚的桃園縣男子簡興銘,頭頂半禿、相貌平庸,卻在“愛情游民”部落格上貼出陽光型男照,冒充帥哥把妹;騙出一名初三女生后,戴鴨舌帽、以口罩遮臉防被看清,把女生載往暗處性侵,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四年半。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害女生透過隔離室指認說“化成灰也認得他”、“恨死他,不想再見到他”。簡興銘案發(fā)后被羈押四個多月,日前獲釋,他在部落格寫道“錯了就回不了頭”,或許今年就會入監(jiān);他的部落格上還有不少女生留言“等你回來”。
桃園地院調(diào)查,已婚育有一對子女的簡興銘(42歲),去年二月自設“愛情游民”部落格,隱瞞自己的年齡和已婚身分,張貼年輕、帥氣、俊美的陽光型男照片,冒充帥哥發(fā)表愛情文章,在網(wǎng)路上吸引不少女生點閱和交往。
去年8月12日,他騙出一名初三女生約會,戴鴨舌帽、用口罩遮掩面孔,不讓女生看到真面目,然后把對方載往桃園市西門地下停車場昏暗處,對女生親吻摟抱,從后方輕。贿^程中未和女生正面接觸,刻意不讓女生看到他的真面目。
女生受辱后,為記住他的臉,表示鞋子很臟要清洗,否則會被父母發(fā)現(xiàn);簡興銘中計,帶女生到桃園市一處公園清洗,女生趁機看清他的臉,由父母報警抓人。
檢察官和法官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簡興銘和部落格上的健美、英俊型男“差很大”。簡的長相平庸、身材中等、頭頂已半禿、牙齒歪斜不整齊、還有點顯老,難怪要用鴨舌帽、口罩遮掩,怕被女生看清真面貌。
法院審理時,簡興銘否認玷辱女生,不過女生陳述完整、指認明確,身上有多處傷痕,包括胸部瘀青、手腳擦傷等,法官認定簡興銘確曾欺負女生,判他徒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