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8日電 涉及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的“臺灣土地開發(fā)公司股票內(nèi)線交易案”,臺北“地方法院”去年底判決趙建銘等7位涉案被告有罪后,7人均陸續(xù)具狀表達要上訴,臺北“地方法院”26日上午將相關(guān)卷宗資料,正式送往臺“高等法院”。
據(jù)香港中通社報道,臺“高院”收到趙建銘等7人的上訴書后,將在29日分案,如果二審法官也能如同一審5個多月就“速審速結(jié)”的話,預計今年6月就可二審宣判。特別是一審認定的“重大訊息”見解,如果能獲“高院”二審支持,并判決趙建銘等7被告有罪,將有助內(nèi)線交易案的定罪率,并達到遏阻內(nèi)線交易犯罪目的。“高院”未來的見解,勢必深受矚目。
據(jù)了解,臺開案是在2006年5月12日由臺北“地檢署”分案偵辦,7月6日由檢察官起訴移審。臺北“地院”合議庭歷經(jīng)5個月又21日的密集審理,在去年12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
7位被告中,趙建銘被重判有期徒刑6年,并科罰金新臺幣3000萬元,并追征犯罪所得427.7863萬元;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判刑8年4個月;前臺開董事長蘇德建和寬帶房訊總經(jīng)理游世一,各判刑4年3個月;唯一自白犯罪的前國票董事蔡清文判刑2年,緩刑4年;陳鏡堯背信罪判刑2年;洪敏森背信判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