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審理機要費案,前“總統(tǒng)府會計長”馮瑞麟證稱,當年陳水扁辦公室報支機密費都很簡略,會計要求詳細內容,但卻被以“事涉敏感、不予詳述”拒絕;如果當初接受會計處建議,今天那會有機要費案?
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昨天也出庭,對于馮瑞麟的證詞表示沒意見,只說她不懂會計。吳淑珍同時向審判長蔡守訓證實將搬到高雄,以后會搭高鐵出庭。
合議庭昨天傳訊馮瑞麟及前“總統(tǒng)府會計處專員”邱瓊賢作證。馮瑞麟說,2006年機要費案鬧得沸沸揚揚,他請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整理相關資料以備查核,但林德訓不愿提供。
扁案今天繼續(xù)開庭,傳訊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及前科管局局長李界木和陳水扁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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