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城市不同的獎勵辦法與標(biāo)準(zhǔn),國家體育總局來了個“一刀切”,對第六屆全國城市運動會冠軍獎金做出上限規(guī)定:不超過3萬元。
25日上午,國家體育總局競技體育司副司長郭建軍在此間解釋說,城運會的宗旨是選拔青少年苗子,培養(yǎng)青少年后備人材,重在打基礎(chǔ)、練基本功,拿金牌不是目標(biāo)。總局對這個問題很看重,今年上半年,總局就城運會的獎勵問題向各地提出了不重獎要求,冠軍的獎勵標(biāo)準(zhǔn)不超過亞運會的標(biāo)準(zhǔn),金額上限為3萬元。 (記者史春東 沈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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