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日電 劉德華29歲的蘭州“超級粉絲”楊麗娟,其父上月26日在尖沙咀因不滿華仔表現(xiàn)跳海自盡后,已于30日偕母返回蘭州。香港文匯報報道,隨行而至的內(nèi)地記者多達10余人,后在某媒體的“秘密”安排下入住蘭州東方大酒店,記者幾經(jīng)周折透過電話與其取得聯(lián)系,楊表示不愿接受訪問,只打算是繼續(xù)辦理赴港簽證,目的是要“把爸爸帶回來,完成他的遺愿”,楊并斥媒體報道自己向劉德華索賠50萬元之事純屬造謠。
稱并無向華仔索賠50萬
楊女在電話中情緒激動,一再強調(diào)自己不是媒體報道的那樣不忠不孝,續(xù)簽證件要去香港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父親,已經(jīng)沒有打算再見劉德華,更說:“讓他去死吧,我恨他!我現(xiàn)在根本就不在乎他在哪里!”不過她又說,劉德華應(yīng)當拜祭她爸爸,這樣才能完成他的遺愿,而楊父最大遺愿就是劉德華單獨與女兒見面。
楊母在頭天返回蘭州接受當?shù)孛襟w記者采訪時,亦一味抱怨華仔,她說:“我的孩子太可憐了,她這么多年付出了這么多,不能就這么結(jié)束。”當記者問,女兒花13年的時間去做一個追星夢,值得嗎?她說:“女兒做的任何事情我都會支持她!” 楊母稱劉德華做得太不盡人意,沒有為她們設(shè)身處地考慮等等,記者問:“如果再次去香港見不到劉德華,你們會怎么辦?”楊母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只是說:“他應(yīng)該見我們!
省外媒體為追星狂包食宿費
記者從甘肅省公安廳外事處了解到,蘭州當前尚未開通港澳自由行簽證,楊氏母女必須通過旅行社辦理續(xù)簽手續(xù),大約需要15個工作日,母女目前正在尋找一個“特事特辦”的途徑,期望一兩日之內(nèi)能辦好簽證。
蘭州媒體對楊氏母女的報道這兩日已經(jīng)偃旗息鼓,事件的始作俑者《蘭州晨報》繼上月30日刊發(fā)“健康追星倡議書”之后再未做任何跟進報道,當?shù)仄渌际蓄惷襟w也只是輕描淡寫報道母女返蘭消息,一改前些時日的狂熱氣氛。相形之下,省外媒體倒是顯得熱情異常,不光母女從廣州返回時隨行“記者團”多達10余人,而且連她們在蘭州的一切食宿費用都是這些媒體安排,并對下榻酒店嚴格“保密”,一幅誓做“獨家新聞”的架勢。(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