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8月10日電 (于立霄 伊莉)記者10日從北京市朝陽法院獲悉,因制作方未按聘用協(xié)議約定支付薪酬,《畫皮》的聯(lián)合導演錢永強將寧夏電影制片廠、北京世紀佳映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支付稅后酬金四十萬元。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錢永強導演訴稱,二00七年九月九日,他與兩被告簽訂了《電影<畫皮>導演聘用協(xié)議》,約定兩被告聘用他與陳嘉上先生一并擔任該電影片的聯(lián)合導演職務,協(xié)議約定給他的報酬為稅后一百二十萬元,分八期支付,其中后四十萬元在影片收回全部制作成本后支付。
錢永強訴稱,《畫皮》影片自二00八年九月上映后,累計國內收入已經(jīng)達到兩億五千萬元以上,早已收回全部制作成本,影片也已下院線結賬。在上述協(xié)議的履行過程中,兩被告已先后支付了錢導演八十萬元,但剩余的四十萬元卻經(jīng)多次要求均被拒絕。
寧夏電影制片廠、北京世紀佳映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則不但拒絕接受錢導演的訴訟請求,還向朝陽法院提起了對錢導演的反訴,要求錢導演返還已收的八十萬元導演費。他們說,錢導演并未履行相應的合同義務,也未從事與該影片相關的導演工作。
該案正在審理中。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