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蔡少芬代言女性服飾 金衫配紅色卷發(fā)亮相
2008年01月29日 15:30 來源:都市快報 發(fā)表評論
仔仔經(jīng)紀人一定要學習的一課,誰說結婚就是偶像生涯的結束。看看兩大美女金喜善和蔡少芬,偶像還是偶像,人家只不過是把偶像的年齡層次提高了一個檔次而已。
比如金喜善,可以代言面向30歲以上女性顧客的服飾品牌嘛,那些品牌就覺得她婚后多了成熟的魅力。比如蔡少芬,前腳才從泰國蜜月回來,后腳就踏到廣州接受婚后第一個工作,你以為紅裙金衫再配上紅色卷發(fā)很土啊,人家公司就是看中了新嫁娘的喜氣洋洋呢。蔡少芬也高興,不止有工作,身價還漲了,她都當成是結婚禮物收下了。
【編輯: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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