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籌建成立領事保護處
第三,加強應急機制。國內、部內有關部門及駐外使領館都建立和完善了相應的領事保護應急機制,主要內容是:成立應急小組,制定工作計劃;確定聯絡方案,保障信息暢通;開設熱線電話,收集各方信息;協調國內外有關單位共同展開工作。最近,外交部領事司正在積極籌建成立領事保護處,專門負責領事預警和領事保護案件的處理。
第四,加強服務機制。向社會頒布《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同時,了解和掌握中國公民在國外情況并與其建立直接聯絡,以便于及時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
第五, 加強磋商機制。通過雙邊定期磋商、緊急交涉、派出外交部長特別代表或政府工作組等形式,赴事發(fā)地點,敦促有關國家采取措施,切實維護海外中國公民合法權益。
中國公民境外活動統計
出境人次:5130萬 (累計2004年-2005年第三季度)
累計海外中資企業(yè):8,000多家
海外中資機構:1,900多家
援外項目組:130個
境外業(yè)務人員:60多萬人
遠洋漁業(yè)人員:4萬余人
全程協助保周全工作內容
當領事保護案件發(fā)生后,領事官員需首先核實涉案人員的中國公民身份,全面快速了解案情,并采取相關措施,提供幫助。工作主要包括:
一、當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fā)生經濟、勞資等民事糾紛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時,使領館可應當事人請求向其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如推薦律師、翻譯等),視情旁聽審判,敦促駐在國公正、公平、依法處理。
二、如中國公民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時,使領館可應當事人要求對其進行探視。如受到不公正待遇,使領館可向駐在國有關部門交涉,幫助當事人獲得公正、人道主義待遇。
三、當駐在國發(fā)生戰(zhàn)亂、重大自然災害時,使領館與僑民保持密切聯系,并協助駐在國開展救助行動或視情況撤僑。
四、中國公民在境外遇到困難以至生計出現問題時,使領館應當事人要求,與其家屬聯系,以便及時解決所需費用。
五、遇有親友在國外失蹤或久無音訊,使領館可協助找尋。
六、 中國公民在外遭遇意外事故,使領館將事故情況通知當事人家屬,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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